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1.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本公司董事长李赤波先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范明先生、财务部部长周爱群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5,702.69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自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制定了企业会计政策。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事项如下:
(1)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改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公司全面比较了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66,445,905.08元,相应调增期初留存收益66,445,905.08元;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615,155.86元,相应调减资本公积615,155.86元。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将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股票投资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进行了调整,调整增加资本公积4,101,039.08元。
(3)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将原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出租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19,054,571.92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调整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原值48,565,382.26元,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7,871,302.81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639,507.53元。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将原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的属于职工薪酬部分共70,150,475.80元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之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与原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各单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逐项进行了复核,作了如下变更:
(1)将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调整如下:机器设备的预计净残值由原值的5%调整为3%;房屋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仍为原值的3%;
(2)将单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调整如下:
7.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