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董事李寒松委托董事傅伟民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傅伟民先生、总经理李颜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婉君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瑶琴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个、股
(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投发”),将总计
10880万股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质押。2007年5月,无锡中院对其中质押编号为ZYD050889-B1的华源投发所持本公司4000万股股份进行冻结。
(2)2007年7月11日,公司股东山东潍坊拖拉机厂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份共计21795783股,转让给北京华隆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完过户手续,其股份性质为非国有股。2007年7月18日北京华隆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份共计21795783股进行质押。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股25%并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亏损3020万元,使本公司合并利润减少755万元。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刊出出售所持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目前已完成股权转让和工商变更相关手续。该交易有利于本公司收缩战线,盘活存量资源,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
本公司于2007年4月14日刊出出售所持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93.33%股权公告,目前正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告程序。该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精干主业,减少亏损,盘活存量资源。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未收到股权转让等。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01年12月10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定《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约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出口卖方信贷贷款,期限50个月,自首次提款日起至2006年1月31日止,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同期满后,本公司尚欠贷款本金2400万元及相应利息未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06年8月3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偿付中国进出口银行本金24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上海三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7年3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冻结、划拨本公司和上海三毛的相应资产。2007年3月21日,上海三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上海三毛承诺代为偿还中国进出口银行本金人民币2400万元和全部利息,以及相应费用。2007年4月2日,上海三毛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本公司支付其代付款850万元,并提出了财产保全。2007年7月13日本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通知书,上海三毛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6日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2007)沪铁中执字第17号”立案,要求本公司立即履行法律文书已确定的应向权利人履行的义务。目前本公司正与上海三毛协商解决事宜。
(2)由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88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而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发公司在借款到期后仅归还了部分本金,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并查封了相应资产。公司于2006年2月份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目前被查封资产已被拍卖,拍卖所得暂存法院,尚未办理还款手续。本公司已基本释放担保风险。
(3)本公司于2003年12月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期限一年的21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以经办理抵押手续后价值为3969万元的厂房设备提供反抵押给本公司。由于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还上述借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于2005年7月起诉至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06年下达“(2006)鲁民二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15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6年3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本公司相关资产和账户。期间,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归还了部分本金和欠息,截至2006年12月31日,尚有本金995万元及欠息100余万元未支付。本公司将继续督促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公司承担直接的赔偿损失。
(4)受华源集团流动性危机和债务重组影响,公司及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被工商银行南昌昌北支行上诉至南昌东湖区法院,尚未开庭。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成立了加强公司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开展治理专项活动自查,设立了专门的联系电话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评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婉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瑶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婉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瑶琴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婉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瑶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婉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瑶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婉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瑶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