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通知全体董事,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到会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2007年8月30日届满,本次会议提名赵庆新、李景亮、孙学智、李新元、宋全启、李辉、周家银、周正国八人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任期为三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1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 、审议通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尹效华、杜海波、方亮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资格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1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1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提议2007年8月27日上午8点整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审议《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8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议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登记事项: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代理人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请于2007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8点———11点30分,下午2点———5点)前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邮编:45000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0日
附件简历:
赵庆新 男 37岁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众生制药厂、豫中制药厂厂长,众生集团董事长;现任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李景亮 男 38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原众生制药厂营销副厂长、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新元 男 38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现任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 辉 男 35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众生制药厂财务部副经理、河南竹林安特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监事,现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孙学智 男 33岁 大学文化,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众生集团股改办主任、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宋全启先生:男、43岁,经济学博士,曾任河南智益投资发展股份有限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尹效华先生:男、54岁,大学文化,副教授。1971年参加工作,现任郑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杜海波先生:男、 38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审计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河南审计事务所副所长、河南可信审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方亮先生:44岁,大学文化,经济师。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成药一分公司副经理、经理,上海雷氏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国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正国,男,44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电力设计院技术员、专业组组长、河南电力开发公司项目开发部项目主管、现任河南开祥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周家银,男,46岁,湖北京山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电力安装公司任财务会计、主管会计、河南电力开发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经理、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河南开祥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托人签名:
授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222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07-02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11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丰春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2007年8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推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员为张丰春先生,另两名监事成员罗剑超、温太祥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候选人将提请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届监事任期为三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10日
附件简历:
张丰春 男 50岁 大专文化 会计师 1975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巩义市小关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巩义市竹林信用社主任。现任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222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07-022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8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因第三届监事任期即将到期,同意选举罗剑超、温太祥先生代表职工担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与第四届监事的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代会
2007年8月9日
附简历:
罗剑超,男,34岁,大学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行政部、市场部经理等职。现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温太祥,男,40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公安厅计算中心软件开发部副主任、主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众生集团行政部综合处处长、秘书处处长,经理;太龙药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口服液事业部内勤部经理。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尹效华、杜海波、方亮 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声明人:尹效华、杜海波、方亮
2007年8月10日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尹效华、杜海波、方亮 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0日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