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6,072,635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1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8月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8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8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对照《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限售股份持有人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如下:
1、明确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2006年6月9日,本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上海华策将所持本公司股份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协议转让给浙江华硕,股份转让定价为2.08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0,157.4366万元人民币。
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若该等股份过户手续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相应对价,并履行相应的承诺义务;若该等股份过户手续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支付该等非流通股份应执行的对价,同时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股份过户手续一旦完成,将继续履行上述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需要履行的全部承诺义务。
3、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形。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后,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网络投票前将按照实际对价支付水平解除部分四川金顶非流通股份的质押,履行承担对价支付义务。
4、为使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华伦集团承诺对尚有1家未获得明确意思表示同意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成都铁路局西昌铁路分局需支付的对价股份先行垫付。代为垫付后,成都铁路局西昌铁路分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履行情况:
1、公司原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把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过户给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承诺继续履行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需要履行的全部承诺义务。
2、公司有限售流通股股东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承诺履行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后,以及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网络投票前将按照实际对价支付水平解除部分四川金顶非流通股股份的质押。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对价股份已由华伦集团承诺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3、公司原有限售流通股股东成都铁路局西昌铁路分局(持有四川金顶100万股,占总股本的0.43%)于2007年7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将其所持全部股份已变更过户到西昌汉都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名下。2007年7月31日,西昌汉都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改对价偿还协议。2007年8月2日,西昌汉都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将所持四川金顶100万股中的210,742股过户到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承诺期内均如约履行其承诺事项。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分配及转增导致股本结构变化,也未发生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
(1)上市公司没有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2)由于偿还代付对价导致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单位:股
注: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和西昌汉都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发生变化,系由于西昌汉都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8月2日偿还了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在四川金顶股权分置改革中为其代垫的210,742股所致。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本保荐机构认为四川金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四川金顶的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6,072,63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1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股改说明书披露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可上市数量为38,283,377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数量为36,072,635股,主要是因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偿还华伦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垫的股份,华伦集团未出具同意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意见书。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