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张家界”,证券代码:000430)于2007年8月9日、8月10日、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核实情况
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确认: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主要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2、债务人偿债能力、重要交易、原材料价格、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产品价格、接受资助、重大报批事项等与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3、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4、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本公司及公司重组方———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根据2007年4月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开展有关工作。目前,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司将根据上述工作进展情况择期进入股改程序。
三、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关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对照自查,公司认真执行了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未针对特定对象披露未公开披露的公司重大事项和价格敏感性信息。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与经投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能否最终履行取决于公司对外担保引起的或有负债能否以经投集团认可的方式解除以及公司股改方案能否通过,上述事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有可能导致《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最终无法履行。
(三)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公司全年正常经营业务将实现盈利。但是如果公司或有负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公司仍然可能因为对或有负债计提预计负债而出现非经营性亏损,从而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
六、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告披露当日10:30 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