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7年8月15日实施基金份额拆分,本基金2007年8月13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已超过100亿元,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和限量持续销售活动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自2007年8月14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对2007年8月13日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确认。2007年8月13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为7,385,047,817.25元,有效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0,000,000,000.00-2007年8月13日基金资产净值+2007年8月13日有效赎回申请份额×2007年8月13日基金份额净值)÷2007年8月13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100%=(10,000,000,000.00-8,804,502,492.92+14,442,377.83×2.891)÷7,385,047,817.25×100%=16%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最终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有效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
投资者2007年8月13日的申购申请按比例确认,投资者当日申购的申购费按照申购申请最终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请投资者务必于2007年8月15日起,在其办理申购的销售网点查询8月13日申购申请份额的确认结果及相关费用支付情况和申购金额退款等相关情况。
二、交易帐户最低持有份额的调整
为了满足部分中小投资者申购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愿望,解决部分投资者可能因本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限制而无法获得按比例确认本基金份额的问题,经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等相关机构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设置进行如下调整:本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由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100份调整为50份。
请各代销机构根据上述调整事项设置各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交易业务时,除需满足我公司上述最低持有份额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上述调整事宜将在本公告发布后本基金最近一次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三、其它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恢复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53668;400-6788-999)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