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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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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企业都有对“上帝”的片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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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企业都有对“上帝”的片面想象
    2007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黄建东

      北京光华管理研修中心

      进入7月,两种不同的“捆绑销售”几乎同时出现在中国市场上。

      一个是北京奶业协会根据中国奶业协会的《乳品企业自律南京宣言》,组织了三元、光明、伊利、蒙牛、三鹿5家乳品企业于7月23日率先在北京地区启动实施计划:取消所有涉及产品的捆绑、搭赠(包括其他产品或礼品)销售行为;禁止低于成本价的倾销行为,取消特价、降价销售。对于特殊的临逾期(已超过二分之一保质期)产品,其销售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鼓励优质优价。

      另一个是,“浪潮”宣布将深化与中国网通的合作,并誓言将要突破单纯的宽带捆绑电脑销售模式。目前,浪潮与网通已在河北、河南、山东、陕西、江苏诸省众多城市联合营销,是这一模式现在覆盖最广的本土PC企业。另外,惠普官方消息称,自2006年底以来,它已与中国电信在江苏、广州等地展开了“付网费送电脑”的业务合作,用户以首付最低198元加每月宽带上网费,持续缴纳27个月后,可获得惠普台式机。在此前一个多月,同方已与北京网通合作推出过“办理一年宽带套餐可获赠同方电脑一台”服务。

      两种捆绑销售,当然引起了不同的反响。对第一种,有质疑是否有价格垄断之嫌,也有提出是不是“变相涨价”。对第二种,赞美之词却似乎要多一些。

      就其本来意义上讲,捆绑销售只是一种工具、一种方式,它本身并不是那种应该推广或者应该谴责的营销手段。成功的捆绑销售应该是可以让客户得到客户自己认为的价值,并愿意为此掏钱,最终达到企业和客户双赢的目的。

      以往客户购买电脑和申请宽带通常是分开进行的,而通过PC和宽带的捆绑销售,购买电脑和申请使用宽带同步进行,省时省力,为用户减少了不少麻烦。

      电脑和宽带的捆绑销售给客户带来最直接的好处,在于大大降低了客户所支付的价格。以惠普与泰州电信的合作为例,电信宽带用户首付198元(最低)并每月支付相应的宽带上网费用,持续缴纳27个月,便可获得品牌电脑,这对用户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合算的买卖。事实上,电脑和宽带捆绑销售一经推出,就受到了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农村消费者的青睐。根据泰州电信提供的数据,在活动展开的4个月时间里,泰州电信总共发展了1.8万“买宽带送电脑”用户,而在以前,泰州电信最好的业务纪录也不过是每月发展3000个宽带用户。

      我们一直都在喊“客户是上帝”。但是企业眼里的“上帝”并不都是一个模样。每个企业都把“上帝”想象成一种样子,这种样子往往与“上帝”们自己所认为的相去甚远。

      在PC企业眼中,“上帝”是电脑的使用者,在宽带运营商眼里,“上帝”是宽带的使用者。PC企业关心的是他们提供给“上帝”的电脑比其他企业的性能、价格上有多少优势,如何把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抢夺过来,并不太关心“上帝”们买了电脑去做什么。宽带运营商关心的是多少“上帝”在使用他的服务,带宽够不够,如何把对手的客户争夺到自己手中,扩大自己的地盘,却不太关注“上帝”们如何使用宽带。

      其实,“上帝”们的要求很简单:如何花最少的钱,最少的时间和精力就可以容易、稳定地上网。他们并不关心在整个IT这个产业链中分成了多少个不同的链条,也不想知道这些链条之间是如何运作和协调的,更不关心同一个链条上各个企业间是如何争夺市场份额的。但是,“上帝”们为了满足自己的要求,却往往被现今的市场逼得疲于奔命:他们必须游走于不同的PC制造商的不同产品之间,比较、选择、试验……不得不奔走于电脑供应商与宽带运营商之间,选择哪个更加合算,更加省钱……

      这个道理,德鲁克在几十年前就讲得非常清楚了:“客户购买的决不是简单的某种产品的本身,他购买的永远是一种对他说来是对某种需要的满足。他购买的是一种价值。但是我们的企业却不能生产出一种价值来,企业只能生产出产品。”在电脑和宽带捆绑销售的过程中,消费者当了一回“上帝”,得到了实惠,无怪乎客户蜂拥而至。乳品行业的取消捆绑销售是否也给顾客带来了实惠呢?看来没有,要不怎么会出现“变相涨价”或者是“价格垄断之嫌”的疑问呢?恐怕这就是两种几乎同时在市场上出现的销售方式得到不同反响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