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
监管标准委员会成立
2007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魏迎宁担任委员会主任
⊙本报记者 谢晓冬
中国保监会昨日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增强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民主性,决定成立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据悉,首任委员会主任将由现任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担任。
来自保监会的资料介绍,委员会是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专业技术咨询机构,其职责是对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研究制定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和论证。这些重大技术问题包括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转变、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保监会制定和发布的偿付能力监管部门的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等等。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昨日上午的成立仪式上强调,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三支柱的核心,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和风险防范,都需要加强和改善偿付能力监管。在这方面,委员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据规定,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保监会领导担任;设秘书长1名,由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人担任。其成员包括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险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的有关专家等。委员会的委员由保监会聘任,每届委员任期两年。保监会会外委员最多可连任两届,保监会会内委员无连任限制。
经研究,已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委员任期为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日。成员为15人,首任委员会主任将由现任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担任,秘书长则是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王新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