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21日
●除息日:2007年8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27日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就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税后利润为253,500,3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5,350,032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150,295元。加上历年积余未分配利润676,233,295元以及扣除当年分配2005年度股利125,877,150元,累计共有未分配利润778,506,440元。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出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年末总股本719,2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07,894,700 元,尚余670,611,740元,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结存的公积金不在本次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派发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8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27日
三、分配的对象
截至2007年8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实施办法
全体股东的红利(包括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国家股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
五、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上海市福山路33号 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21)68870170,58885666转1821 传真:(021)58795500
3、备查文件: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