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7年8月15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会同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以下简称“文广集团”)与通力计算机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公司”)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在上海就动漫产业中原创动漫的创作、推广、出版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1、文广集团、新华传媒和通力公司(以下简称“三方”)建立动漫产业商品化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发展并做大做强以动漫原创作品为基础的文化消费品产业。文广集团、新华传媒将与通力公司在动漫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及动漫原创作者、作品的发掘等方面展开多方位合作。
2、基于动漫作品的数字化建设,以及数字出版管理格式、数字出版防伪保密、版权保护等技术上的合作,三方可利用各自资源,整合动漫作品上、中、下游产业链,联合开发、制作并推出联合品牌———东方DigiBook数字交互多媒体出版平台,共同推广漫画作品的数字出版。
3、新华传媒利用新华书店、书城及东方书报亭等销售通路推广东方DigiBook并建立特定的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销售渠道;文广集团利用已有各类媒介平台对东方DigiBook动漫产品及相关销售进行宣传报道;通力公司投入资源并负责为东方DigiBook建立独立的网络支持平台,管理营运相关内容,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与文广集团、新华传媒共同分享。
4、三方同意以互惠互利的方式,共同参与主办以原创动漫卡通内容为主题的东方动漫新人榜全国优秀动漫作品大赛,鼓励原创,推动中国动漫创作的发展。
5、三方建立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向对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动漫作品、动漫文化、动漫衍生产品等业界信息,为三方作品引进、产品研发等服务。
6、三方建立“倡导正版、打击盗版”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对涉及三方利益的盗版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
本次签订的备忘录为战略框架性备忘录,对三方不具有约束力。合作过程中涉及具体事宜三方将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和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