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昨天表示,为防止过快发展,决定在航班总量、航空运输市场准入、运力增长等方面对航空业进行宏观调控。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两点是“2010年之前暂停受理设立新航空公司的申请;对设立新航空公司增加更加严格的审批条件。”
民航总局表示,近年来我国航空运输事业发展迅速,保持了16%以上的年均增长。特别是今年以来,航空运输总周转量累计同比增长19.6%,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对此,民航总局认识到,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空域资源和机场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确保安全,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健康有序地发展,民航总局决定在航班总量、航空运输市场准入、运力增长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
据了解,民航总局已推出一揽子具体措施,涉及三个方面。
其一,从2007年8、9月至2008年3月底,对部分繁忙和资源紧张机场的航线航班总量采取调控措施。今年10月底之前将首都机场航班总量调减为1050架次/日,小时高峰58架次;11月至2008年3月底调减为1000架次/日,小时高峰55架次。为此,从8月15日至10月27日调减国航、南航、东航等公司往来北京的336个航班。
其二,2010年之前暂停受理设立新航空公司的申请,对设立新航空公司增加更加严格的审批条件。但对筹建货运航空公司、主要使用外国飞行员、在申请时承诺主要利用夜间时刻运营;申请筹建的航空公司使用国产飞机,注册及运营地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筹建申请,民航总局将继续予以支持和鼓励。
其三,在控制行业运力增长方面,明确了7项严格监管的条件:严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运力增长,严格控制人机比,严格控制飞行员超时飞行,严格控制借人飞行,严格对老龄航空器的安全监管,严格机务维修人员的工时管理,严格对飞机置换的监管。
据了解,从8月15日起调减首都国际机场国内航班。此次调减方案调减的航班以首都机场每日高峰时段安排的航班为主,第一批调减48个航班。其中国航、东航、南航各10班,海航8班,上航、山东航、深航、厦航、川航各1班。北京至上海虹桥航线、小型机场和红色旅游地区机场的航线每周不足14个班次的航线不在本次调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