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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兰州物价局、工商局等五部门利用价格管制手段干预了牛肉拉面的市场经营,制止了兰州拉面的价格涨势,也由此引发了激烈争论。
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对产品实施价格管制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如居民用电、水等商品;另一种是特殊条件下的商品,如非典肆虐期间板蓝根。显然,兰州拉面并不在此两种情况之列,它的涨价属于典型的成本推动型。据悉,目前生牛肉已从原来的每斤8元涨到了10元左右,清油从原来的每斤3.8元涨到了4.8元,兰州拉面的涨价在本质上就是市场经济规律的正常表现。
从经济学理论看,价格管制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它的功能在于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并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那么,拉面价格管制的背后是否真的带来了市场经济效率的提高呢?或许有些人会说出一套完整的逻辑思路。拉面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主要涉及拉面经营者、上游供应商以及最终消费者三个主要环节。从运行流程上看,通过对拉面经营者的价格管制可以确保最终消费者免受涨价之害,也可以抑制经营者过多购买牛肉、面粉的行为,从而平抑上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冲动。如果这一分析逻辑成立,拉面价格管制便是多方共赢之举。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拉面经营者可以通过少放牛肉、减少拉面数量来确保既得利益不受损失。可以想象,政府对拉面质量下降是很难有效监督的。再说,对拉面消费的人群可以简单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偏好消费者,一类是随机消费者。前者需求价格弹性很低,对兰州拉面的价格反应并不敏感,而后者或许对拉面的需求价格弹性比较高。看起来,价格管制好像对稳定随机消费者的数量有着重要作用,但事实上这一点也无法成立。因为随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原本就具有不确定性。如此,价格管制就陷入了一个双重悖论:随机消费者的数量并不一定增加,很可能不会增加拉面经营者的销售数量,反而降低其收益水平;而拉面质量降低,那些偏好消费者的利益会又受到极大损害。从上游供应商的角度看,牛肉供应商或面粉供应商的销售渠道有很多,拉面经营者的购买数量可能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即使其购买数量降低,恐怕也起不到强有力的价格影响作用;另一方面,拉面经营者的购买量很可能不会降低,至少会与以往持平。这是因为,拉面价格的潜在上涨趋势给经营者传递了一个信息:牛肉和面粉价格的上涨很可能是个长期趋势,早点购买就等于少付了成本。
看来,地方政府所认为的出台这项措施的内在“合理性”,恐怕要从另外的地方去找。在我国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中央政府的执政方略带有很强的追求社会公平目标的发展导向,兰州拉面以其味美、价廉得到广大低收入消费者的青睐,那稳定拉面的价格不就等同于关心弱势群体的福利吗?根据这样的思路,原本不合理的价格管制一旦套在了宏观调控的大旗下,就有了“合理”的依据,可惜,这在本质上曲解了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的发展理念。
兰州拉面价格管制所带来的市场关系扭曲,并非个案,许多城市的地方政府也都有此经历,比如对房地产价格的人为管制就是最突出的一例。如果说在曾经的那轮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为造成的市场空间分割和地方经济割据是直接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的话,那么新一轮的发展中所出现的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做法却带有很强的迷惑性,因为它打着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旗帜。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树立尊重市场规律、理解市场规律和运用市场规律的基本理念来促进经济的发展,是一项基本的要求,也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尊重市场规律就是不允许滥用行政权利践踏市场规则,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也决不能以损害市场经济规律为代价,反而要发挥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做好市场的“守夜人”,让广大民众分享市场经济发展的红利。而理解市场规律,先要弄清楚市场经济内在的复杂运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