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氨纶,一家即将上市的企业,却被媒体揭露出存在着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上市合规性正面临着市场的质疑。最新报道显示,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已表示,氨纶事件是一个典型案例,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一个公司在上市之前,其隐含的问题被媒体揭露出来,它的上市计划也可能随之搁浅,这对我们的股票市场来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好事。回顾10年前的中国股市,曾出现过一股企业上市高潮,在大量进入沪深两地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中,混入了一些通过业绩造假骗取上市资格的企业,诸如红光、蓝田那样的股票,它们在上市第一天就是有问题的,它们属于“带病上市”股。它们的问题暴露以后,不仅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也给市场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其后遗症直到今天还未完全消除,教训十分深刻。
最近几年,中国股票市场的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监管部门也强化了一线监管。特别是随着IPO制度的改革,“带病上市”股票已经大为减少,特别是业绩造假企业,现在已经很少见到。但氨纶事件告诉我们,在股票市场巨大的财富效应面前,“带病上市”股票仍可能出现。当然,从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烟台氨纶与以前的红光、蓝田等企业的问题并不完全一样,它更多地表现在股权转让的不规范上,但这也给这个公司以后的规范运作埋下了隐患。对于市场存在的这个疑问,如果缺乏有关方面的调查核实,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整改,而让其匆忙上市,那么,市场又会出现“带病上市”的股票。
要遏制“带病上市”股票的出现,首先要对IPO企业进行认真的把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负有天然的责任,但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某些情况可能单靠监管部门一家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以前出现的一些造假上市公司,与其所在地政府明里暗里的支持怂恿不无关系,市场监管部门对此在很多时候是无能为力的。拿烟台氨纶来说,它涉及的问题是国有资产是否流失和违规转让,如果国资部门对此装聋作哑,单靠证监部门一家,在查核上就会遇到重重阻力。因此,对IPO企业进行把关,各个相关部门都应负起相应的责任。
要遏制“带病上市”股票的出现,还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市场实践告诉我们,尽管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要经过发审委的审核,但百密终有一疏,一旦审核人员打个“瞌睡”,“带病上市”股票就有可能从监管的门缝里溜出来。但如果能够有充分的舆论监督,特别是赋予媒体以充分的监督权,那么,这种先天不足的企业就很难逃过市场的眼睛。此次烟台氨纶问题的被曝光,就是通过媒体的力量,引起了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相信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彻查,还一个干净的企业给市场。
总之,不让“带病上市”股票重现市场,对于保持市场发展的健康势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广大投资者的美好愿望,也应该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