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截止2007年8月1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核实,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07年8月14日、2007年8月15日和2007年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不存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也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交易、合作、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以及业绩信息泄露等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