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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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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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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D70版)
    2007年08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70版)

      (2)H股股东:截止2007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4点正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兴通讯」(763)股东登记册的H股持有人(以下简称「H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六)H股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日期

      公司将于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起至2007年10月15日(星期一)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逐项审议《公司关于拟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

      (5)债券利率

      (6)债券期限

      (7)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8)债券回售条款

      (9)担保条款

      (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1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及其调整方式

      (13)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14)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相关内容。

      2、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相关内容。

      普通决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相关内容。

      4、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06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情况与招股说明书及2004、2005、2006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完全相符。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中兴香港”)提供的担保进行展期并变更担保方式及中兴香港为贝宁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为中兴香港300万美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展期约两年,担保期限延长至2014年1月17日,并将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式由公司直接出具担保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方式,即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为中兴香港300万美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14年1月17日,并同时撤销公司出具的原担保函(原担保期限至2012年3月28日);

      中兴香港使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贝宁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万美元,担保期限至2013年12月28日止。

      7、审议《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刚中电信有限责任公司(“刚中电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其持有的刚中电信51%股份,为刚中电信期限约为8年的1.05亿美元银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股权质押协议》签署生效日至刚中电信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履行完毕(最后一笔还本付息日为2015年5月21日)。

      五、本次会议的出席登记方法

      (一)出席登记方式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法人股股东)需持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出席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出席登记时间为2007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期间的如下时间(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6楼(邮编:518057)。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之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投票。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表决代理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在临时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表决代理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六、其他说明

      (一)预计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 李柳红

      (三)联系电话: +86 (755) 26770282

      (四)联系传真: +86 (755) 26770286

      七、参考文件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7日

      附件一: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二)举行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表决代理委托书

      

      本人/我们2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或3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代表本人/我们出席于二○○七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在公司总部A座四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4楼;电话:+86(755)26770282]举行之公司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我们就本次会议通告所载之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我们之代理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日期﹕二○○七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署5﹕

      附注﹕

      1. 请填上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股数,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有关。亦请填上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的股份类别(内资股或H 股)。

      2.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3.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理,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委派之代理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代其出席,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任代理无须为本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理的股东,其代理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表决代理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方可。

      4. 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之代理有权自行酌情投票。除非 阁下在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外, 阁下之代理亦有权就正式提呈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5.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由 阁下或 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表决代理委托书之代表人亲笔签署。如表决代理委托书由委任者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则授权该受托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6. 若属联名股份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于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若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股份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理出席大会,则仅在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股份持有人中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7. 内资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并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邮政编码﹕518057)方为有效。H股持有人必须将上述文件于同一期限内送达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室,方为有效。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

      附件二: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 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63;投票简称:中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下表:

      

      注:“总议案”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七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d: 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经过身份认证后即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15:00至2007年10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三: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回条

      致 ﹕中 兴 通 讯 股 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我们(1)

      地址为

      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

      之登记持有人(2),兹通知贵公司,本人/我们出席(亲身或委托代表)贵公司于二○○七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在公司深圳总部A座四楼大会议室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日期﹕二○○七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按公司股东名册所示用正楷填上                     阁下之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

      3. 请填妥及签署本确认回条,并于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或以前采用来人、以邮递或传真(按下文所述地址或传真号码(视情况而定)方式将回条交回本公司。

      就内资股股东而言﹕

      交回注册办事处﹕

      中国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传真号码﹕+86(755)26770286)

      就H股股东而言﹕

      交回香港之主要营业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8楼

      (传真号码﹕+852-35898555)

      证券代码(A/H):000063/763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公告编号:20074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7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七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和业绩公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比较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2、公司董事、管理层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公司200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在与各个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始终遵循公平市价的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七年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七年下半年补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刚中电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