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深圳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兴通讯网站(http://www.zt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半年度报告。副董事长王宗银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张俊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书面委托副董事长谢伟良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糜正琨先生行使表决权。
1.4 中兴通讯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分别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的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财务总监韦在胜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先生声明:保证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以上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3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指标
*以上财务指标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2.4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和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和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在报告期末数据完全一致。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根据境内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A股股份的25%(共计307,673股)解除了限售,此部分股份由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3.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3.2.1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1: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事项。
注2: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兴新,在报告期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3.2.2本公司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兴新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如下承诺,该承诺刊登于2005年11月23日本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公告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法定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即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特别承诺:中兴通讯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内,若中兴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等股份的,出售价格将不低于中兴通讯董事会初次公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中兴通讯A股6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26.75元的115%即30.76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兴新若有违反该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中兴通讯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因本公司已分别于2006年7月14日、2007年7月27日实施了2005年、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兴新作出的上述特别承诺中的“30.76元人民币”调整为“30.36元人民币”。
3.2.3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注:中兴新作为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东, 在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时, 需同时遵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购买、出售和赎回股份
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已上市流通证券。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均未发生变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报告期末在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拥有之实际股数以及获授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额度情况如下:
注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报告期内均未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之H股股份。注2: 本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 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2007年2月5日修订稿)》。
§5 董事会报告
5.1 2007年上半年业务回顾
2007年上半年中国通信行业概述
2007年上半年,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电信行业稳定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2007年上半年中国电信业务收入达3,5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9%。移动电话用户呈现加速增长的趋势,而固定电话用户仍保持在较低的增长水平。电信运营商的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增长,投资结构继续深化调整,CDMA、PHS的投资进一步降低。
2007年上半年全球通信行业概述
2007年上半年,全球电信行业保持平稳增长,新兴市场的投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北美、西欧等发达地区。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业绩
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2.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85%;实现净利润4.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50%;每股收益为0.48元人民币;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2元人民币。
按照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85% ;实现净利润4.60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50%;每股收益为0.48元人民币;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8元人民币。
按市场划分
国内市场方面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国内业务平稳增长。TD-SCDMA、GSM等产品业绩优异,中国移动成为本集团国内最大的客户。
国际市场方面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在巩固亚太、南亚、非洲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拓展以跨国运营商、各国主流运营商为代表的优质客户,努力扩大GSM、CDMA、传输等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地区以终端和新业务应用为契机,规模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按产品划分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无线通信产品、手机、光通信及数据通信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均有较大提升。
无线通信产品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快速增长。GSM在保持传统优势市场的同时,不断进入一些潜力较大的新市场、新运营商,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大。3G业务取得突破,TD-SCDMA产品在中国移动招标中取得良好成绩,TD-SCDMA的无线网产品中标北京、天津、深圳、沈阳、秦皇岛、厦门等城市,TD-SCDMA的核心网产品中标北京、广州、厦门、秦皇岛等城市。TD-SCDMA产品已实现供货,为将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CDMA2000已经在国际市场经过大规模商用的考验。
光通信及数据通信产品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光通信和数据通信产品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光通信系统及DSL产品的市场覆盖度有较大提高。
有线交换及接入产品
2007年上半年,全球有线交换及接入市场规模进一步下降,运营商对有线交换与接入市场的投入更趋于谨慎。本集团也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了优化。
手机产品
2007年上半年,全球手机市场保持加速增长的态势。本集团等新兴厂商利用定制化设计、迅速反应等方式,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手机业务快速增长。手机产品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定制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3G手机得到客户认可,规模进入发达国家和地区。CDMA手机国际市场拓展迅速,在南亚等地区品牌得到提升,加强了与当地运营商的合作,扩大了市场基础,并被多家国际运营商选用。GSM手机成功入围沃达丰、中国移动等全球一流运营商的GSM手机产品选型定制库,国内外销售大幅增长。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工程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海外业务的快速增加,项目工程量相应增大,特别是海外项目的竞争有逐步从技术、商务到工程执行等方面转化的趋势,工程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5. 2 在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讨论与分析
5.2.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30千元。
*如上是指按照境内法律法规下定义的关联交易。
5.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5.3 在香港财务汇报准则下的讨论与分析
以下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下论述与分析应与本报告所列之本集团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下转D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