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曾雁鸣先生委托曾鉴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毛道维先生委托唐逸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曾鉴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鄢光明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说明:
注1、经2006年12月29日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06年12月12日总股本12740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0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除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按10:2.806的比例定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9日,股票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23日。
注2、公司于2007年1月8日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截至2006年12月12日公司流通股本5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6.694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及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7年1月23日。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2006年4月26日,公司原法人股股东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与成都达美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原持有的公司共计1,000,000股境内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成都达美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股份转让过户有关手续尚未完成。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7,144.83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51,439,553.11元人民币。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上述资金占用的形成过程及相关决策程序:
(一)原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1,280,564.95元
2005年7月11日,公司与迪康集团及其关联方就部分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并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函》,迪康集团对所欠公司人民币90,578,784.33元债务予以确认和承担。上述事项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确认。2006年7月17日,公司依据《债权债务确认函》与迪康集团及其关联方就债权债务再次清理确认后签署了《债务偿还协议》,并以此为据向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2006年9月11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内执字第2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迪康集团的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商贸大道和平路1号的土地面积约69亩抵偿给公司并用于清偿迪康集团对公司的负债115,898,631.38元。2006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暨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同意核销并免除迪康集团因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形成的债务73,331,479.63元,至此,上述《债权债务确认函》认定的资金占用余额尚余41,280,564.95元。
2007年4月26日,鉴于以上经营性资金占用中40,282,060.38元的账龄已超过一年,本着谨慎从严的原则,上述经营性资金占用已转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剩余其它关联资金往来(主要是货款及一年以内的房租)998,504.57元。截止2007年6月30日,迪康集团已归还公司上述非经营性欠款共计40,282,060.38元。
上述主要债权具体构成及形成过程如下:
(1)2004年12月13日公司与药研所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公司向药研所购买其拥有的注射用参麦皂苷、痛风舒康胶囊新药技术,双方约定以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海南中力信资评报字(2004)第142号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资产评估价值2807万元作为交易价格,同时约定公司应于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85%的技术转让款,药研所交付该两项技术的新药生产批件后公司付清余款。
上述事项经公司200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药研所预付技术款2716.72万元,但由于注射用参麦皂苷、痛风舒康胶囊受国家新药注册评审政策调整的影响未能如期取得生产批件。按照合同约定,若注射用参麦皂苷、痛风舒康胶囊新药产品不能于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生产批件,则药研所将退还药业已支付的技术转让费的50%。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将该预付账款全额计入资金占用。
(2)2004年8月15日,和平连锁与和平医药签订长期购销框架协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在年交易额2500万元范围内就长期的药品购销事项开展合作。2005年10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平连锁与和平医药签订了《<药品长期购销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终止原《药品长期购销框架协议》约定的长期药品购销合作事宜。
上述建立长期药品购销合作事宜经公司2004年8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和平医药预付药品采购款2000万元,截止2006年底,尚余采购预付款1007.07万元未退回。
(3)2004年12月,公司与人民置业签订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库房工程建设管理委托协议书》,由公司委托人民置业对公司综合库房工程的建设进行管理。上述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后。公司向人民置业预付工程款280万元。
(二)经公司三届八次董事审议通过,2007年4月26日公司与迪康集团签署了《债权转移协议》,将共计人民币12850万元债权按照账面价值转让给迪康集团。上述人民币12850万元债权构成如下:
(1)2002年9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连锁”)与四川和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医药”)共同和成都医药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签订了《供地协议》,向其购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商贸大道和平路一号的土地约127亩用于建设连锁经营配送中心,具体价格和面积以最后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上述事项经公司2002年9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9月26日,公司向成都医药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预付土地款3000万元;2003年6月4日,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成都医药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预付土地款1000万元。公司在该土地上修建了药品零售连锁项目,截止2006年12月31日地面建筑投入为36,734,708.15元,未取得土地权证。根据相关具体情况,公司在2006年年报中已将上述土地预付款4000万元认定为资金占用。
2007年6月6日,公司收回上述土地预付款4000万元及公司在该土地上的地面建筑投入36,734,708.15元。
(2)2004年1月10日,公司与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成都)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药”)签定了《技术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购置该公司的新药技术,为进行项目前期论证,公司向国家中药交纳项目论证保证金1300万元。
上述协议经公司双方代表孙继林、金世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孙继林先生在签署此协议时未知悉国家中药为关联方,因此该协议未依照关联交易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获得相关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后,公司在2006年年报中将国家中药确认为关联方。
截止2007年6月30日,迪康集团已归还公司上述欠款1300万元。
(3)2004年12月13日,公司与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成都)服务中心签署了《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37.5%的股权转让给国家中药,作价3300万元。2005年3月至5月期间,国家中药累计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750万元,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国家中药尚欠公司1550万元股权转让费未付。
上述事项经公司200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其时尚未获知国家中药与迪康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未将该协议依照关联交易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07年6月30日,迪康集团已归还公司上述欠款1550万元。
(4)2006年4月,公司在招行红照壁支行6000万元定期存款因招行红照壁支行与迪康集团子公司和平医药、迪康科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招行红照壁支行强行划转至其账户,用于清偿和平医药、迪康科投借款。公司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招行红照壁支行履行付款义务及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该案法院已经受理。上述事项未按相关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截止2007年8月15日,上述6000万元欠款尚余 51,439,553.11万元未收回。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及有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督促迪康集团归还占用资金,2007年6月6日公司收到迪康集团归还的现金11,726.53万元,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合计收到迪康集团归还的欠款11,784.25万元。对于迪康集团尚欠公司的剩余款项51,938,057.68元(含经营性占用资金),经公司与迪康集团积极磋商,迪康集团承诺将于2007年8月15日前以现金方式予以清偿;同时根据迪康集团与成都市高新区政府的约定,迪康集团将在成都市高新区政府的支持、指导和督促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上市公司业绩,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置换等),如届时存在迪康集团对本公司的欠款,则欠款的清偿将作为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截止2007年8月15日,迪康集团未按承诺清偿剩余欠款51,938,057.68元。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关联方债权债务公司本报告期冲回坏账准备9,298,117.11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