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樊家胜和独立董事刘桂荣,因工作变动,已辞职,故未能出席董事会。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沈伟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实际控制人名称: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马政〔2006〕61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建委相关机构和职能,完善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管理体制的意见》和马政秘〔2007〕9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范围的批复》,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集团”)原控股股东马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持有的星马集团51%的股权划转至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
星马集团已于2007年4月27日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办理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事宜。
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法定代表人谢祖荣。该公司作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所辖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的管理者(马钢除外),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市国资办是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此次股权划转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直接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持有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
星马集团持有华神建材的股份数量、比例及持股性质均保持不变。华神建材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及持股性质均保持不变。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5000辆专用汽车技术改造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21595.34万元,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2)公司1000辆铝合金粉粒物料散装运输车制造项目是基于国外同类产品应用较为广泛而国内目前尚属空白,且随着国家大型燃料酒精项目和大型粮食储备库的兴建而实施的配套项目。但是,铝合金车身的成型及焊接工艺复杂,投入资金量比较大,同时由于铝合金材料的成本偏高,导致该车型的市场售价较高,而目前国内市场的接受能力较小。因此,该项目尚未投入资金。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变更该项目的投入。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的对外担保是为了完善公司营销体系的建设,开辟、拓展新的按揭销售渠道,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对被担保单位的审查是严格的,能够有效的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00.00万元,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07年5月8日对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皖证监函字〔2007〕81号,以下简称“《通知》”)。
对此,公司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并逐条制订了整改措施。公司2007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5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D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