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吕小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齐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内部持股发生如下变更:根据诸暨市财政税务局诸财企[1993]168号《关于海越公司组建股份制企业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和诸暨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诸体改办[2006]1号《关于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以及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将市财政局名义持有的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16.96%股权用于兑现职工奖励及补偿并集体委托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工会持有的批复》,诸暨市财政局名下持有的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16.96%股份,已全部用于兑现奖励和补偿海口海越职工,上述股权已过户给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结构如下:杭州天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28%;吕小奎18.53%;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16.96%;袁承鹏6.46%;姚汉军6.46%;杨晓星6.46%;彭齐放6.46%;赵泉鑫2.58%;杨冠群2.58%;周丽芳2.58%;徐文秀0.65%。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路征费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41.3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合并了原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1-5月的公路征费收入。公司战略性逐步退出公路收费行业,转让了原持有的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51%的股份,本报告期公路征费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3.21%。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3,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4万元,增长61.66%。其中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553万元,增长164.47%,主要系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3,536万元,增长115.69%所致;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027万元,下降99.1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了嘉善县人民政府财政补贴991.38万元公司,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转让了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后,不再享有嘉善县人民政府的财政补贴。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万元,余额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与诸暨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同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诉其违反2000年4月签订的《关于转让03省道诸暨境内十二都至郑家坞“四自”公路征费权的协议书》,要求其收回03省道诸暨境内十二都至郑家坞“四自”公路征费权并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经济损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本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该项诉讼的进展情况,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拟将03省道十二都至郑家坞段纳入全省普通收费公路清理整顿范围,并同意将本公司的股权予以回购。截止本报告期,相关事项仍在积极有效推进之中。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公司与长春房地项目的实际运营方诸暨市轻纺化建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存在较大分歧,且本公司无法对该项目实施有效监控。为防范风险,锁定公司利益。2007年4月30日,本公司与浙江省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诸暨市轻纺化建公司和长春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方签订了《长春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总协议》,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后180天内,分次收回原对长春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债券投资1,700万元;长春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8年6月30日前支付公司税后利润1,300万元;收回上述款项后公司将原持有的长春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作价1,500万元转让给诸暨市轻纺化建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诸暨市轻纺化建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500万元,2007年7月收回债权投资1,700万元、税后红利履约保证金1,300万元和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齐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