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8月6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表决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的通讯表决,截止2007年8月17日,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决议如下:
1、同意以现金5000万元出资设立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局审核为准,以下简称贸易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
2、同意贸易公司有偿租赁使用福田公司的土地和房屋建筑;
3、同意贸易公司无偿使用“福田”字号;
4、贸易公司成立后,注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进出口分公司;
5、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投资情况介绍
1、投资可行性分析
公司海外事业部通过使用公司总部的生产型外贸资格,为前期开展进出口业务,开拓国际市场,迅速形成目前海外业务良性运转的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与公司为同一个纳税主体,受到的限制越来越明显,情况如下:
1)由于执行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政策,目前轻型客车消费税不能退税,影响了我公司轻型客车的竞争力;
2)出口经营范围局限于福田公司自产产品,不能代理经营其他出口产品;
3)海外业务没有独立核算和独立经营发展的实体平台,不利于海外业务的做大做强。
为彻底解决公司出口业务中出口产品范围、消费税退税等问题,也为了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做大做强,将现海外事业部改制为独立法人的外贸公司,是非常必要的。
2、贸易公司股权结构及相关情况简介
(1) 贸易公司股权结构表
(2)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
(3) 法定代表人:赵维纯
(4)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三、公司投资委员会审核情况
1、投资委认为,投资设立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符合福田公司的利益,是可行的;
2、投资委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投资委审核意见及投资委委员签字页。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