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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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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注销权证何以成为投机炒作题材
    2007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马红漫

      

      权证“末日轮”被暴炒的状况再次上演。上周,仅剩几个交易日就即将到期的招行认沽权证盘中出现了大幅波动,曾单日大涨242%,后又单日下跌了47.1%,连续的暴涨暴跌,让市场投机气氛浓郁。最终迫使上证所采取3次紧急停牌,并对涉嫌炒作的账户采取限制性措施。

      招行认沽权证从设立伊始就始终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多次因盘中的暴涨暴跌而成为新闻话题。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大幅上涨暴炒的直接动因却是与当前备受争议的权证创设制度有关。允许券商创设权证的初衷是通过增加权证的供给来抑制权证市场的过分投机,进而平抑交易价格。但遗憾的是,恰恰是由于多家创设招行权证的券商,日前宣布在二级市场回购注销创设的权证,才提供了招行权证被暴炒的契机。仅8月16日这一天,申万、东海证券等券商在一天注销的权证数量就达到了5亿份。

      从权证的创设到注销,结合权证价格变化的整个过程,我们发现了一个让人担忧的市场规律:权证上市伊始,因暂无券商创设价格往往被连续暴炒;之后伴随着券商拥有了创设权利,随即开始肆无忌惮的天量创设,权证价格随之由顶峰一路盘跌;最后,当权证交易进入“末日轮”阶段,急于落袋为安的券商开始回购注销创设,使得权证供给减少,权证价格由此出现“末日疯狂”。从招行权证到钾肥权证的走势莫不如此。更为关键的是,券商最后时刻急于注销回购的举动,甚至成为了权证被市场炒作的题材,因为市场主力可以通过连续推高价格,逼空券商为维持暴利收入而被迫全力回购,进而让券商创设制度反而成为助推价格的动力。

      由此可以看出,本应当发挥平抑价格波动职能的券商创设制度,在事实上反倒可能成为推动炒作的动因。这种南辕北辙的窘境,着实值得反思。事实上,由于现行的权证创设规定存在明显的制度漏洞,导致该制度异变为让券商无风险套利的温床,而平抑投机的功能反而被弱化。

      A股市场权证的诞生与股权分置改革密切相关,是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支付给投资者的对价手段,其本身并非如成熟市场中的避险工具。这一权益的高低应该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中确定,一旦经由股东大会确定就不应该为外力所侵犯。但遗憾的是,券商的权证创设制度让券商成为介于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这两者之间的“第三者”,通过人为地、无限量地增加同一品种的权证供给,最终侵害流通股股东的股改对价权益。

      事实表明,与流通股股东对价损失所对应的是券商的暴利。招行认沽权证初始的发行数量只有22.41亿份,但经过券商创设,流通规模曾经达到60亿份以上。如果按照创设平均价格3.5元,以8月14日收盘价0.146元计算,券商在此过程中合计获利约128亿元。没有限制的天量创设甚至让权证总量超出了招商银行可流通正股的总数,券商本身的的盈利特征决定了它们根本不可能成为毫无私利的公益角色。其创设权证的目的就是牟利,由此才会导致超过正股数量的超量创设。而券商创设的权证本可以等交易结束后自动注销,但是券商却因为权证价格已经跌到低谷,已经是无利可图,由此甚至没有耐心等待最后几天的交易,彻底放弃了平衡市场的道义责任,选择提前注销,最终引发了招行权证“末日轮”暴炒的恶性局面。

      从现行的权证创设制度可以看出,在证券市场制度设计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和券商等机构投资者,拥有着强势的话语权,而广大散户投资者则缺乏必要的利益表达途径。这就导致权证创设制度从出台伊始就背离了“三公原则”。伴随着创设问题的逐步暴露、恶化,尽管各界对其的抨击反对意见早已不绝于耳,但是相关的矫正、纠错的工作却迟迟不见出台,持续让市场演绎着“无风险暴利”、甚至是“助涨助跌”的罕见状况,着实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