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18日在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共40人,代表股份数311,959,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5%。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与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赞成199,454,7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反对15,000,00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祥、黄亦彪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计价依据,用自有资金36,659.39万元人民币收购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格以湖南省国资委批准为准)。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07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波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