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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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8月17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宋和平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先生主持,做出如下决议:
一、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鉴于董事会成员变动,同意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文
委 员:顾旅昌、甘翃(独立董事)、李琛、宋和平。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甘翃(独立董事)
委 员:张文、李昌荣(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爱华(独立董事)
委 员:张文、甘翃(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爱华(独立董事)
委 员:李琛、李昌荣(独立董事)。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公告编号:临2007-45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