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19日上午9:30在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宾馆东苑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权90,770,1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7%,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佛山三水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70,1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70,1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70,1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情况:有效表决权总数8,844,879股,同意8,844,8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同意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情况:有效表决权总数8,844,879股,同意8,844,8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70,1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70,1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关于暂缓募集资金项目———西南轻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实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70,1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