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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96版)

      本项授权为: 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单笔借款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 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下同)或以下、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借款余额在3亿元人民币或以下。

      修改为:(二)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授权

      本项授权为: 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单笔借款金额(或等值的外币, 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下同)不超过净资产的10%, 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

      原文为:(三)担保(含抵押、质押)的授权

      1、为自身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在3亿元人民币或以下。

      2、为自身以外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如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在2亿元人民币或以下。

      修改为:(三)担保(含抵押、质押)的授权

      1、为自身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以下,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2、为自身以外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以下,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附件二: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专项治理的要求,公司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并使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章程保持一致。特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如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未修改部分继续有效:

      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

      原文为: (二) 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授权

      本项授权为: 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单笔借款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 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下同)或以下、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借款余额在3亿元人民币或以下。

      修改为:(二)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授权

      本项授权为: 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单笔借款金额(或等值的外币, 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下同)不超过净资产的10%, 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第二章第四条第(三)款

      原文为:(三)担保(含抵押、质押)的授权

      1、为自身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在3亿元人民币或以下。

      2、为自身以外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如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在2亿元人民币或以下。

      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述的对外担保行为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改为:(三)担保(含抵押、质押)的授权

      1、为自身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以下,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2、为自身以外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单次担保的债务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以下,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的债务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删除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款以下内容:

      (五)关联交易的授权

      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公司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附件三

      浙江景兴纸业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朱在龙先生,现年4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1985年起历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组长、主任、科长、副厂长,1996起任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起担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景兴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在龙先生持有公司7,995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6.74%,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戈海华先生,现年42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担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生产科长、生产副厂长,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戈海华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俊发先生,现年54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财务科长、副厂长。2001年9月起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兼任公司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销售有限公司、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徐俊发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为民先生,现年57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上海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为民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洁青女士,现年38岁,大学学历。2001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姚洁青女士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盛晓英女士,现年37岁,大专学历。曾任浙江省平湖市第二造纸厂助理会计、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盛晓英女士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远跃先生:现年48岁,大学学历。曾任中国纺织部无锡纺织机械研究所技术科科长,日本JP海外本部业务主管,2006年起任日本JP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2006年11月起担任上海日奔纸张纸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罗远跃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井洋一郎先生:现年56岁,日本藉,大学学历。曾任大昭和制纸株式会社物资部长代理、财务部长代理等、在大昭和北美制纸有限公司任职、曾任日本制纸株式会社财务部长代理、曾在日本制纸株式会社承德事业推进室、日本制纸株式会社中国事业推进室任职、2006年4月起任日本制纸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所长。2007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石井洋一郎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耀权先生,现年62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曾任国营996厂总装车间副主任、厂团委书记、厂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厂长、厂长,浙江省包装公司、中国包装公司、中国包装总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包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秘书长,浙江省包装行业协调办公室主任,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省包装技术协会会长。

      张耀权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煜双女士,现年43岁,会计学教授。曾就读于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大学、中南工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复旦大学、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86年起至今任职于嘉兴学院商学院,现任嘉兴学院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会计学科建设负责人、会计研究所所长。兼任嘉兴市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会计学会理事、浙江工商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江西理工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反倾销应诉委员会副主任。

      潘煜双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柳春香女士,现年44岁,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三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新亚(集团)广场、长城大酒店会计部主任,97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柳春香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田锦梅先生,现年72岁,大学学历。曾任平湖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平湖大桥公社党委书记、平湖南桥公社党委书记、平湖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平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现已退休。田锦梅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史惠祥先生,现年42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曾就读于北京轻工业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曾任浙江省轻工厅环保站技术员,现任浙江大学环境工程系教师、兼任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公司(现更名为杭州达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洪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洪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平湖绿色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史惠祥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四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耀权、潘煜双、柳春香、田锦梅、史惠祥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0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耀权、潘煜双、柳春香、田锦梅、史惠祥,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耀权、潘煜双、柳春香、田锦梅、史惠祥

      2007年8月20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张耀权、潘煜双、柳春香、田锦梅、史惠祥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张耀权、潘煜双、柳春香、田锦梅、史惠祥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张耀权、潘煜双、柳春香、田锦梅、史惠祥

      日 期: 2007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7-04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7年8月10日的会议通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阅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沈强、鲁富贵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1日

      附件: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强先生,现年51岁,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浙江苿织华(集团)实业公司党委副书记。2001年起任至今公司第一、第二届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鲁富贵先生,现年34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平湖市第二造纸厂厂长秘书、办公司副主任、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副经理、团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会。卢富贵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7-04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年产9.8万吨未漂硫酸盐木浆技改

      工程林基地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为了配合公司实施林浆纸一体化工程,加强公司对木浆原材料成本的控制力,加快实施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战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桂林宏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基纸业”)在广西桂林市的全州县、灌阳县、兴安县和资源县建设60万亩以马尾松为主树种,适当发展国外松和杂交松的松树工业原料林基地。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3亿元人民币。

      二、宏基纸业投资主体介绍

      宏基纸业是一家由国有企业改制成立的公司,前身为全州县纸板厂,始建于1969年,是轻工部纸板定点生产厂家之一。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本色木浆、造纸助料、牛皮卡纸,挂面纸。拥有化学木浆、废纸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为3万吨。

      2007年6月,公司为充分利用和开发广西地区丰富的林业资源,加快实施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经营战略,依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DZ070242050号的评估报告,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受让自然人周健平、龙晓艳、刘清华等3人所持有的宏基纸业100%的股权。

      目前上述收购事宜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法人代表变更为朱在龙。公司计划以宏基纸业为主体,实施建设9.8万吨化学木浆技改项目,并通过宏基纸业逐步实现公司在该地区建立上游原料基地的战略规划。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目标:

      以广西全州县为中心基地,利用5年时间在广西北部地区建成一个规模60万亩以上,年产松树纸浆材4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原料林基地,作为景兴纸业公司实施林浆纸一体化战略奠定坚实的木材原料基础。

      2、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桂林市的全州县、灌阳县、兴安县和资源县,其中全州县45万亩,灌阳县、兴安县、资源县各5万亩,共计60万亩。

      建设以马尾松为主树种,恰当发展国外松和杂交松的松树工业原料林基地60万亩,其中新造林基地36万亩,现有林选择培育基地24万亩。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5年。原料林基地平均每年建设实施12万亩,其中:平均每年新造林7.2万亩,现有林选培4.8万亩。

      4、项目建设模式:

      原料林基地建设采用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四种方式:租赁经营、合作造林、收购社会林、订单林业。前期主要采取租赁经营的方式。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

      1)经济快速发展要求大力发展林木资源:

      随着造纸业、建筑装修业以及家俱行业对木材需求的高速增长,使得国内木材供需缺口增大,矛盾突出。目前国内木浆生产原料严重依赖进口,缺乏稳定可靠的原料来源。因此,加快木浆造纸企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林浆纸一体化已成为造纸企业的紧迫任务。

      2) 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

      我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积极发展木浆、高档纸及纸板”和“加强生态建设、加快营造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的战略决策,实施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是我国造纸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和《广西林浆纸一体化产业2005年至2015年发展总体规划》中都提出要加强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 作为公司林浆纸一体化战略的配套林木原材料投入:

      本项目所生产的木材主要为自用,不需要进行市场营销方面的准备。

      广西桂北地区具有丰富的林木资源,同时当地的气候和地理条件非常适合公司主要原料树种马尾松等针叶林木的种植。本项目所培育的林木资源主要用于自用,为宏基纸业年产9.8万吨未漂硫酸盐木浆项目提供配套原材料,根据浆纸厂生产工艺要求,该木浆项目投产后每年需要木材原料约40.0万立方米。因此,原料林基地项目作为公司林浆纸一体化工程的一部分,将使公司木材原料形成稳定供应。

      四、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以及风险和效益的评估: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确定了以宏基纸业为主体建设的年产9.8万吨未漂硫酸盐木浆项目为公司2007年增发A股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根据浆纸厂生产工艺要求,该项目正常投产后每年需要木材原料约40万立方米。因此,本项目将为9.8吨未漂硫酸盐木浆项目的提供配套原材料,所培育的林木资源主要用于自用,确保木浆生产原料来源的可靠性、充足性和及时性。

      2、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3、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原料林基地建设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一些技术、环保、人为或自然灾害方面的风险,公司已开始进行技术人才的储备和相关防范措施的制订。

      4、项目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将年产木材39.22万立方米,薪材4.08万立方米。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实施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步伐,为公司实施林浆纸一体化战略奠定坚实的木材原料基础,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原材料成本的控制力,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投入的总资金为约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建设资金约为27,0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3,000.00万元。项目经营期内平均年利润总额5,288.92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为17.70%,回收期16.32年。

      五、备查文件: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7-04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07年9月5日(星期三)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1: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9月4日—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 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9月4日下午3:00至2007年9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3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8月30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07年9月3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调整增发A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拟在广西全州实施年产9.8万吨未漂硫酸盐木浆技改工程林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拟先期实施增发A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即6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技改项目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六第一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在龙先生;

      议案六第二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戈海华先生;

      议案六第三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俊发先生;

      议案六第四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为民先生;

      议案六第五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洁青女士;

      议案六第六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晓英女士;

      议案六第七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远跃先生;

      议案六第八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石井洋一郎先生;

      议案六第九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耀权先生;

      议案六第十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煜双女士;

      议案六第十一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柳春香女士;

      议案六第十二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田锦梅先生;

      议案六第十三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惠祥先生;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七第一项、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沈强先生;

      议案七第二项、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鲁富贵先生;

      议案八、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相关第六、第七项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登记(如委托,须同时持有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登记);

      (2)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07年9月3日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7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5969328,传真:0573-5963320

      联系人:吴建国、吴艳芳

      六、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6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八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一至八项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至八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景兴纸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67         买入         100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67            买入         1元            2股

      362067             买入        l00元         l股

      (3)如某股东对议案六第1项投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67            买入        6.01元         选举票数

      注:董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十三名董事获选人。

      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二名监事获选人。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7年9月5日下午3:00至2007年9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空格内填“√”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