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东4家,代表股份44,694,663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38.71%,本次会议由肖琪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和逐名表决的方式选举肖琪经、金美星、齐志刚、何漫波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辛金国、甘为民、颜春友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裴蓉女士、朱小燕女士、陆建国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通过肖琪经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通过金美星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通过齐志刚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通过何漫波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通过辛金国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通过甘为民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通过颜春友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通过裴蓉女士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
9、选举通过朱小燕女士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
10、选举通过陆建国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上述董、监事的赞成票皆为44,694,6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周剑峰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立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监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