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8月21日上午9时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7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董事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天药股份关于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关于继续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简化银行贷款审批手续,保障公司迅速获得资金,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融资额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7-04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8月2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5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丽荣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7-041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公开发行了3,9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年产500吨激素类原料药中间体3029项目。
截至200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7,728.42万元人民币。根据年产500吨激素类原料药中间体3029项目建设进度和用款进度,截至2008年2月,投入的建设资金将不会超过3.2亿元,该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3.9亿元。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3,8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94万元。
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目的是通过合理安排使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由于3029项目有建设单位垫付工程款和延期支付的工程尾款,因此将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使用期限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王明时先生、赵杨女士、徐冬根先生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预计节约财务费用94万元。上述资金运用安排,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2.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留存的资金可以保证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内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度正常推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他们认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发行人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上述情况,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发行人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发行人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发行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制度》的规定。
因此,保荐人同意发行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