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广告
  • 4:要闻
  • 5:观点·评论
  • 6:信息披露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信息披露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中小企业板
  • B3:公司·产业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股民学校/高手博客
  • C8:信息披露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环球财讯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2007 年 8 月 22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5版:观点·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5版:观点·评论
    开征物业税 首先应避免重复征税
    内地居民直投港股 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自主品牌需要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做支撑
    央行“非对称加息”显示非常意义
    饲料同样涨,德国猪肉为何不涨反跌?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地居民直投港股 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2007年08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周俊生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股市被正式放行,原来内地投资者投资港股的“地下”状态开始走到了“地上”。这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从此,中国股票市场将真正与国际资本市场融通在一起,内地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再也不是关起门来的“自娱自乐”,而是将参与到国际资本市场的大风大浪中,经受国际市场的磨炼,享受国际资本带来的收益。

      但是,对于有关部门来说,既然打开了这扇大门,接下来就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怎样让内地投资者及时准确地得到香港股市及其上市公司的信息,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由于市场体制和监管制度的不同,内地与香港的交流还不是很便捷,发生在香港的各种信息在传入内地时必须受到一定的管制。但对于股票投资来说,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是十分关键的一步。内地A股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投资者对此也已适应,但这套制度并不能适用于香港股市,投资者怎样适应这种局面,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香港由于传播业的发达,再加上其地域狭小,在传播信息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习惯做法,但这一套做法是否能满足内地投资者的需要,也还有待实践的检验。显然,在这方面,不仅内地市场管理部门需要做大量工作,香港市场的管理者为了有效吸引内地投资者,也必须做许多工作。

      内地A股市场发展十几年来,出现了一些违反证券法规的恶性事件,虚造业绩、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时有所见,使普通投资者深受其苦。经过艰苦的摸索,内地市场已经建立起了投资者受害赔偿机制,投资者向造假上市公司和操纵市场的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的行为已经受到法律的支持。客观地说,香港股市在这方面可能比内地市场更为健全、更为严密,但是,资本市场的逐利性决定了这个市场上总会不断出现铤而走险者,而当内地投资者在投资港股中遭受不良行为侵害时,怎样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比如,内地市场规定,投资者的起诉只能向侵权公司、机构所在地的司法部门提起,这在适用同一法律的内地市场上,可能仅仅产生了增加诉讼成本的问题,但当内地投资者在投资港股过程中产生被侵权的法律纠纷时,如果也把他们限制在只能向香港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普通投资者寻求法律保护的难度可想而知。如何有效地保护内地投资者投资港股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对此不能回避。

      内地投资者直投港股,目前还限于试点阶段。但股票市场不同于其他市场,一旦开闸,就不大可能关闭。因此,我们可以预计,内地投资者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大门只会开得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把问题设想得多一些,把工作做得细一些,使投资者少走弯路,从而为将来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积累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