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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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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求不断攀升 2030年世界原油日均需求将超亿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止独立存管银证转账业务及银证通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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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止独立存管银证转账业务及银证通业务的公告
    2007年08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东方证券已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第三方存管业务上线后,东方证券负责投资者开销户、交易、清算、交收等整个业务链,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的资金存取,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客户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多方核对,给投资者提供了安全。东方证券第三方存管的全面推行从制度上避免了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有效地防范了系统风险,使投资者“资金更放心、存取更省心、服务更贴心”。

      目前,东方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和光大银行合作的第三方存管已在全国各营业网点全面推广上线,并与各相关合作银行就原银证转账及银证通客户进行了多次的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第三方存管的银证转账将是您人民币资金存取的唯一途径。为此,我司决定2007年8月31日收市后,全面停止原独立存管的银证转账业务及银证通业务。请因各种原因不能进行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的客户,为不影响您的资金存取等业务,在关闭前尽快至开户营业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批量转换成功的客户已上线第三方存管,上述业务的关闭不影响其业务的开展,但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东方证券所有营业部均已开始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的方式:

      (一) 个人投资者存管关系的建立

      1、 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资料在营业部柜台办理手续:

      (1) 个人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卡

      2、遵照我公司的开户规程要求,签署相关客户合约并开立资金账户。

      3、签署第三方存管相关协议。

      (二)机构投资者存管关系的建立:

      1、机构投资者应提供以下资料在营业部柜台办理手续:

      (1)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民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卡

      2、遵照我公司的开户规程要求,签署相关客户合约并开立资金账户。

      3、签署第三方存管相关协议。

      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详情,可查询东方证券网站(www. dfzq.com.cn),投资者有任何疑问,请尽快咨询您开立资金账户的营业部。

      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4008888506

      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    

      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

      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9    

      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    

      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5

      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2888    

      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5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