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根据第一大股东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的提议,增加以下提案(详见2007年8月14日披露的临2007-023公告):
1、《关于增加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的提案》;
2、《关于授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贵州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出资方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7年8月22日上午9:30分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人,代表股份总数147,847,7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良顺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滕万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俞婷婷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各提案后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参与贵州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提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8,000万元人民币,以每股1元的价格参与贵州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合计18,000万股。贵州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本30,109.2万股,计划增资47,000万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总股本的23.34%,拟为黔隆信托的第二大股东。
公司参与黔隆信托的增资扩股尚需得到银监部门资格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837,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0股,弃权10,0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的提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正在投资设立的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至3.8亿元。。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847,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贵州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出资方的提案》。
鉴于公司2006年度对纺织类资产进行了资产整合,净利润发生了亏损,如公司参与黔隆信托增资扩股事项未能通过银监部门资格认定,授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暂定名)参与贵州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837,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0股,弃权10,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俞婷婷现场见证,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