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8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8人,实际表决董事18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试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2、在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产出资设立一家全资的专业子公司,性质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
3、公司对股权投资专业子公司的初始出资额拟为8.31亿元,相关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4、如公司取得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则参照监管规则的要求,适时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