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
1.2公司董事苗育、曹雨虹因公事出差分别委托董事李建中、余洁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朱荣恩因事请假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叶志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寿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利民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根据股改承诺,2007年1月25日,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巨化集团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共计3549万股可上市流通。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截止2007年6月30日)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上升,主要原因是134a、甲烷氯化物、PVC、VDC、离子膜烧碱等新建扩建装置投产;
营业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确认第一套CDM项目报告期收益;
期间费用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上升,主要原因是物流成本上升和财务费用增加;
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基金投资获益;
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下降,主要原因是同期比,上年度的“CFCs(即F11/F12)”补贴收入高于今年。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007年4月11日,本公司向宁夏鑫尔特化学有限公司购买浙江衢州巨化鑫尔特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1,219.99万元,评估价值为1,060.58万元,实际购买金额为1,168.00万元, 该资产自收购日起至报告期末为本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48.46万元。本公司收购股权后,已更名该公司为浙江衢州巨鑫化工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2007年6月14日,本公司在杭州企业产权交易所竞得杭州天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挂牌转让的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16.67%股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217.35万元,评估价值为212.40万元,实际购买金额为208.00万元,该资产自收购日起至报告期末为本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0.18万元。该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进展情况
(1)截至2007年06月30日,公司第一套CDM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符合确认收入条件的金额为780.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44.90万元,已确认营业收入。
(2)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套CDM项目已经完成联合国认可的第三方认证,并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分解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2、CFCs和四氯化碳淘汰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1)根据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CFCs生产淘汰项目合同书》,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按中国化工行业CFCs生产整体淘汰计划减产了CFCs(即F11/F12),并据此获得多边基金赠款合同总额为953.88万美元。本期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将已收到的符合确认条件的赠款共计人民币376.76万元列入“营业外收入”,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淘汰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上述多边基金赠款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与国家环保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四氯化碳生产淘汰项目协议书》,并据此获得多边基金赠款合同总额891.18万美元。截至2007年06月30日,该公司已经收到多边基金赠款人民币2,595.91万元。本期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将已收到的符合确认条件的赠款共计801.76万元列入“营业外收入”,其余的1,794.15万元部分暂列“专项应付款”科目。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淘汰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上述多边基金赠款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农药厂有关说明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农药厂已经于2006年停产,并已进入资产处置,本报告期情况如下:
1、该厂自1999年起净资产即为负数。截至2007年06月30日,该厂净资产为-9,919.31万元。根据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该厂已进入清算程序,本报告期未将其列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该厂至2007年6月30日,已将存货拍卖完毕,拍卖收入673.43万元已收讫,构建物正在处置之中。
3、2006年9月,该厂与兰溪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由政府收购该厂现有土地使用权104,088.36平方米,出让净收益不低于8,500万元,作为兰溪农药厂搬迁补偿费。当出让收益高于8,500万元时,按净收益的90%返还,若90%部分低于8,500万元时,仍按8,500万元返还。本报告期该土地处于整理中,尚未拍卖。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志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寿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利民
(下转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