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成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上午9:30分(星期四)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8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审议公司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申请一年期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简称“兴龙珠宝”)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简称“农行盘龙支行”)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兴龙实业”)已与农行盘龙支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兴龙实业同意将持有的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农行盘龙支行,为兴龙珠宝在农行盘龙支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兴龙珠宝向农行盘龙支行具体借款事项如下:
借款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借款期限:1年
借款利息:7.182%(年利息)
借款用途:购买原材料
结息方式:按季结息
担保方式:
兴龙实业将持有的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农行盘龙支行,为兴龙珠宝12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3、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分 。
(2)、会议地点:鄂州市凤凰南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事项:
关于审议公司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申请一年期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止2007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③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5)、会议登记办法:
①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②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③登记时间:2007年9月10日
④联系人: 方莉 李周洁
联系电话:0711—3895330
传 真:0711—3895330
联系地址:鄂州市凤凰南路68号东方金钰
邮政编码:4360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事项: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