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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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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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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原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07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本报告的目录及正文分别使用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长盛同智基金” 或“本基金”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基金同智”或“本基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会计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注: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月4日止为转型前的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摘要摘自本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006年12月4日,本公司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事宜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决议:同意按照《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基金同智实施转型;为实施基金同智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同智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上述决议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2006年12月28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1月5日终止上市的公告。自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自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同智转型成为上市开放式基金。2007年1月8日至2007年1月18日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集中申购业务。在基金开放并上市后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第一章 基金简介

      一、基金产品概况

      (一)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基金简称:长盛同智基金

      2、交易代码:160805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月5日

      5、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032,868,202.89份

      6、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7、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基金上市日期:2007年2月16日

      (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简称:基金同智

      2、交易代码:184702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1992年3月13日(基金清理规范成立日:2000年3月8日)

      5、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份

      6、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7、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基金上市日期:2000年5月15日

      9、基金终止上市日期:2007年1月5日

      二、基金产品说明

      (一)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目标: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优势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追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及资本市场的判断,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上偏重选股能力的发挥。我们认为,中国未来20年仍然是全球成长速度最快的经济体,因此上市公司中将出现一批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而不断成长的公司。本基金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通过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判断,找到这些公司并长期投资,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

      本基金的主要选股思路是采用自上而下的路径。即首先把握行业的走势,根据公司行业经济模型显示的行业景气度变化趋势和基金经理的自身判断,得出行业投资的优先排序。基金的主要资产将配置在行业优选排序前50%的行业上。

      对行业内上市公司进行综合比较,全面分析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及其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重点考察PEG指标,将各个指标划分等级并付与相应的分数和权重,最后得出该行业内的公司投资优选排序,基金的主要资产将配置在优选排序前50%的公司上。

      此外,还要结合一些定性因素最终确定拟投资的成长类股票:

      –管理层的稳定性、职业化程度、职业道德、沟通能力等;

      –管理层的发展战略是否合理有效;

      –是否具有法人治理结构优势,包括信息披露程度、激励约束机制、关联交易情况等等;

      –是否具有生产优势,包括原材料垄断情况、产能利用率、质量控制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等;

      –公司的技术领先水平、研发投入比例;

      –公司的营销渠道是否健全,产品是否具有品牌和市场认知度;

      –行业的竞争结构,是否有准入壁垒、技术壁垒或者其他壁垒;

      –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市场占有率、竞争能力、竞争策略;

      –公司的财务政策、财务杠杆是否合理;

      –其他重要因素。

      3、债券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债券投资收益是基金投资收益的来源之一,债券组合的构建与调整依据下列标准进行:

      (1)类似信用等级和期限的债券中选择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2)类似信用等级、久期及到期收益率水平的债券中选择凸性较大的债券;

      (3)流动性较高的债券;

      (4)可获得较好当期收益的债券;

      (5)其他价值被低估、有增值潜力的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深、沪证券交易所成长性较高、发展前景良好的上市公司。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确定在一段时间内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配置比例。当判断后市多头特征明显时,将显著增加股票投资在资产总额中的比重,现金和债券比重将相应减少;反之,当判断后市空头特征明显时,将显著减少股票投资在资产总额中的比重,现金和债券比重将相应增加。

      2、投资策略

      成长型股票的主要特征是业绩保持高速增长,因此本基金在选择成长型股票进行投资时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预期未来几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含与主营业务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大;

      (3)保持一定净资产收益率的前提下,预期公司未来几年的股本扩张速度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4)预期公司发展将发生积极变化,从而使其未来盈利能力有实质改善;

      (5)公司在管理、科研开发、营销网络、对资源或市场的垄断等方面具有优势。

      根据对上市公司上述若干方面的分析,确定成长型股票的初选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对每只股票进行个案分析,确定其基本投资价值特征。在投资时,按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选取成长型特征最明显的股票进行组合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无。

      风险收益特征:无。

      三、基金管理人

      (一)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叶金松

      (三)联系电话:010-82255818

      (四)传真:010-82255988

      (五)电子邮箱:yejs@csfunds.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一)法定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宁敏

      (三)电话:010-66594977

      (四)传真:010-66594942

      (五)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信息披露

      (一)登载本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本报告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以及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转型前基金同智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截至2007年1月4日)

      

      注:本基金转型前无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转型后长盛同智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1、转型前基金同智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0年3月8日至2007年1月4日)

      

      注:

      1、本基金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由于本基金由老基金规范后设立,基金资产存在一个调整期,调整期为自移交基准日2000年3月8日起六个月。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基金合同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的各项比例规定如下: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总股本的10%;

      (4)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一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

      (5)本基金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比例限制。

      2、转型后长盛同智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6月30日)

      

      注:1、长盛同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5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的各项比例规定如下:

      (1)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30%-95%;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总股本的10%;

      (3)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65%;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一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截止2007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支封闭式基金、六支开放式基金,并于2002年12月,首批取得了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格。

      (二)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肖强,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男,1967年12月出生。学士。曾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太平庄营业部交易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高级交易员。2002年6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助理、基金同益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

      丁骏,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本外币交易员、经济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03年6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组合经理助理。现担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一)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2007年上半年,A股市场续演了一幅波澜壮阔的上涨行情。财富效应使得场外资金加速涌入市场,股票估值迅速提高,市场在没有经过充分调整的情况下迭创新高,大盘的风险也快速积累。至5月底,当上证指数达到4300点阶段性高点后,多空力量基本平衡,股指开始大幅震荡。

      本基金一贯坚持长线选股思维,注重目标公司的基本质地优良和未来的可持续成长。在整体布局上,我们坚持相对均衡、分散的风格,对主要重仓股的持仓比较稳定。

      (二)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07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60%,同期本基金基准上涨48.32%,上证A股指数上涨42.80%,本基金净值表现强于大盘。

      四、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一)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展望

      我们仍然认为中国A股市场运行在一个长期牛市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将持续数年。

      从短期看,未来第三季度,A股市场受政策的调控影响较大。我们对政府调控政策的主要判断如下:

      1、印花税上调0.2%。年抽资金5000亿元左右,对市场中期资金供给形成考验。

      2、可能取消利息税。2006年全国利息税收入459亿元,即使全部取消,也仅占国家印花税新增量的一个小部分。对市场资金供给实质影响不大。

      3、1.5万亿财政部特别国债。新手段的本质在于由财政(或全体国民)来承担央行外汇的贬值,从而缓解了央行在升值和流动性控制问题上的压力。对市场影响需视具体发行安排而定。

      4、QDII政策:长期影响可能较大。A股市场部分资金会外流。

      5、加快大盘国企股的上市。神华、建行、中石油、中电信等融资会超过1500亿元。

      从长期看,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以及上市公司的优良业绩会继续支持股市的长期表现。另外,在全流通市场环境里,场外优质资产的注入符合市场监管者、上市公司大股东、上市公司本身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各个方面利益高度一致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市场上兼并收购、整体上市的资本运作方兴未艾。而这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盈利能力,封住市场下跌空间。

      综上所述,我们判断,由于近期市场由于没有足够的量能,调整再所难免。市场的反转还需要期待政府态度的转变或时间所换得的空间。乐观期待A股市场重拾升势的时机可能是:(1)十七大秋季召开前后;(2)四季度或岁末前后新一轮业绩浪潮。

      (二)本基金下阶段投资策略

      下半年对于基金来说,超额收益来自于对个股的精心选择和持之以恒的投资信念。整体策略:我们考虑适度的仓位降低、重视结构和品种的防御性、向优质龙头公司收缩。行业上考虑钢铁、煤炭、化工行业的机会。中短期的考虑主题还包括:

      投资主题一:中报业绩预增

      随着6月份利空政策不断出台,市场出现了恐慌性下跌。在此期间,注重基本面分析的价值投资者将成为市场最重要的稳定力量,他们很可能通过买入低估的个股来推动指数重回上升通道。

      投资主题二:要素价格上涨下的投资

      在人民币升值、节能减排、和谐社会等多种重大事件的影响下,国内要素价格将发生很大变化。其核心将表现为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能源价格上涨、通货膨胀。这将是中长线的投资主线:1、相对物价持续上升,资产资源价格不断膨胀。我们看好:有色、煤炭、地产。2、名义汇率上升下要素生产效率提高较快的行业。看好:高端机械、IT、化工。3、居民收入将纠正性的加速增长。看好:居住配套类消费和汽车消费增长,食品饮料、金融服务。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4日

      第五章 长盛同智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基金净值变动表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

      (一)基本情况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12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6]260号文核准的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07年1月5日起,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二)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半年度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

      2、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2006年11月13日之前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内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2)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未上市流通的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由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成本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影响债券估值的因素后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3)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4)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时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除银行次级债之外的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银行次级债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全额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8、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9、未实现利得

      未实现利得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0、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

      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于分红除权日从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转出。

      (四)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自2005年1月24日起减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至3%。。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五)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无。

      (六)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关联方增加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