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24日,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定书》((2007)烟民二初字第22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1年11月在烟台市商业银行借款750万元,烟台市振华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偿还。烟台市商业银行对振华集团提起诉讼,振华集团代本公司偿还了在烟台市商业银行的借款。振华集团于2007年8月20日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判令本公司偿还振华集团本金损失750万元及相应利息;
2、判令本公司偿还振华集团诉讼费损失120,520元。
二、法院受理情况
2007年8月2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依据振华集团向该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07)烟民二初字第220号),裁定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86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查封的财产为:
1、土地。查封华联商厦所属土地,证号:烟国用(93)字第10号,地号02—(8)—53全部土地;
2、在建工程。查封位于南大街261号东侧的全部在建工程。
该案件将于2007年9月26日开庭审理,本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4日
证券简称:园城股份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07-039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