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3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7年8月23日下午3:0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名,实到六名;董事陈湘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吴绪清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宏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礼乐信用社申请借款人民币2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此项担保仍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会审议。
同时为了操作方便,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限额内决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限额为自下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向公司承诺在下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担保议案进行补充审理时投赞成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城启发展有限公司归还本公司夏茅被收土地款项的议案》。
由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将本公司夏茅地块中的面积为11,612平方米土地作为闲置收回,根据本公司2006年12月18日与广州城启发展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与广州城启发展有限公司签定的《关于夏茅第三期地块协议书》。城启公司将所收回夏茅地块中11,612平方米土地的相应转让价款3,936,111元归还,并在本公司尚欠的城启公司该地块转让款5,200,000元中抵扣,抵扣后本公司尚欠城启公司1,263,889元,同时收回土地的相关权益及义务转回到城启公司。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德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德赞先生简历:
何德赞,男,38岁,学士学位。1991年7月毕业于广东工学院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2001年10月至2003年7月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2005年至今就读于广东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1991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职于广州市机床工业总公司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香港实力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任职于广州城启集团,先后担任销售部副经理、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集团总裁助理,集团副总裁,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广州项目管理中心东方项目副总经理;2007年6月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礼堂
3、会议议题:
①《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②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4、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2007年9月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联系人:蔡锦鹭 徐广晋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9702,87393888-8309,7172
传真:(020)87371634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