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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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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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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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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SST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2007-064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22日-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 10名,董事包峰先生委托李小平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3日

      证券简称:SST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2007-065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8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9名,会议由副监事长关永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具了以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经审议,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SST中农 编号:临2007-066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5 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100%,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暂未能启动股改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前一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一段时间来公司获得了能够取得联系的流通股股东关于下次股改的相关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反馈给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目前情况,实施和完成股改有较大难度。为此,希望广大投资者加强与公司的联系,积极与公司沟通,并务实地提出相关意见,推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尽快完成。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本公司已聘任保荐机构并签定了股改保荐合同,待相关条件具备后,保荐机构将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4日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007年8月23日)

      最近,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治理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募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风险防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防范通知”)等重要文件,北京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北京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等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通知”)。为贯彻落实上述“治理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没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修改,需要进行修改。

      2、公司尚未聘任总经理,要尽快聘任公司总经理,提高日常经营管理效率。

      3、公司的内部控制有待加强,特别是尽快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

      4、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5、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募集资金使用手续。

      6、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尚未完成。

      7、公司清理大股东下属企业资金占用工作尚未完成。

      8、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公司目前处于资不抵债情况,公司为其提供的7713万元银行贷款担保存在代偿的风险,公司提供的2750万元借款和1000万元担保代偿存在难以全额收回的风险,目前上述债权和担保的担保和反担保措施尚未足额、有效落实,相关风险需要控制。同时,公司要切实加强董事会意见在华垦公司的落实工作。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的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运作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独立董事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2)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3)为保证股东大会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02年4月公司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议案的制订、审议和表决机制、决议及公告等进行了规定。

      自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也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2、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班子、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等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根据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通过。

      (3)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依据各自的实施细则工作;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设有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经办董事会日常事务。

      3、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的运作情况如下:

      (1)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列席董事会会议。

      (2)公司监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人。根据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通过。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有效。

      4、经理班子

      (1)经理班子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若干人组成,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行使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等。

      由于董事会未能形成决议,自2005年6月16日以来,公司经营班子缺位。2006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聘任临时财务负责人,任期至聘任总经理后按照章程聘任正式财务负责人时止。在经营班子缺位期间,董事会代行(或承担)经营班子职权。在此期间,公司各项事宜遵循已有的规章制度办理。若无明确的规章制度,则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后,征询董事会意见,由董事会决定。

      为维持公司日常必须的正常的运转,根据上述安排,公司对外发文、与职工劳动合同的签署、与有关单位的合同(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本部预算内日常费用支出等经有关分管部门及会签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签。

      (2)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批准,制定了《经理班子工作规则》,明确了经理班子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1、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及运行情况

      公司针对容易产生重大风险的各环节均制定了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权限划分办法,主要表现在:

      (1)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规范了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等程序;建立了出纳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规定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规定了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等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上述制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2)在固定资产管理和重大投资等方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均有明确的权限划分,并且制定了《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农资源种子加工项目土建施工工程管理意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定》、《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规定》、《行政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管理的工作程序。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在财务管理、贷款、担保和抵押管理等方面,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股份公司贷款、担保、抵押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财务管理规范,应收账款的核对、催收制度,坏账损失处理的授权制度,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办法,贷款、担保的审批程序,目前对控股子公司债权及担保的风险控制存在不足,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待落实。

      (4)在印章使用和管理方面,制定了《行政管理制度—印章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法定代表人名章管理办法》。公司总部、分公司印章均由总部负责保管,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才可使用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由指定人员严格保管,需要使用印章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这些规定。

      (5)在合同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公司拟签署的各项合同经律师审核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负责签署,可以较好地防范有关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能够较好地贯彻这些规定。在戴向东先生任总经理期间(2005年5月24日),公司与有关单位签署的钢材和催化剂业务等四份贸易合同经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但未经公司律师审核。

      (6)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人事管理实施细则》、《中农资源招聘录用员工规定》,明确了员工招聘、试用、录用,终止、解除程序;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公司、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中农资源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奖惩制度。这些制度执行较好。

      (7)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了了对外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程序、审批权限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和责任。上述制度能够得到执行。

      (8)研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研项目管理权限,规范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管理、经费管理、验收等程序。公司自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此办法进行科研项目的管理。

      (9)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此办法最近通过,目前,在该制度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已经按照规定开始对控股子公司的有关事项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

      2、公司下属部门和下属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1)公司下属部门

      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公司本部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资经营部、经济部和审计部等六个职能部门,各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均有清晰的权限划分和岗位职责描述。

      (2)下属公司

      公司设有三家分公司,主要从事对有关存量资产的管理,同时探索盘活存量资产的措施,分公司决策和经营行为、人财物的调配由公司本部统一负责。

      在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方面,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人事控制、财务控制以及对投资、经营等重大活动制定明确规章制度等方法来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和对重大风险的控制。

      在人事控制方面,公司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人事管理实施细则》向子公司推荐董监事代表和制定明确的议事规则来确保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控制。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与其它股东商定的关于董事和监事的名额,由经理办公会议提名、董事长会商副董事长决定后向控股子公司推荐董事和监事。2005年6月以来,在经营班子缺位的特殊情况下,由董事长会商副董事长决定后向控股子公司推荐董事和监事。此外,公司经营班子还制订了《派出董、监事管理办法》,规定了派出董事、监事的程序,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但上述两项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需修订。另外,公司还制定了《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由公司统一委派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由此强化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对子公司资金流动和经营活动的监控力度,维护公司利益。上述制度在执行上有待改进和加强。

      在薪资管理上,公司制定了《中农资源薪酬制度》和《公司经营者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下属公司工资总额和经营者薪酬的决定办法。 控股子公司根据上述办法明确了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上述制度的执行有待加强。

      在重大经营活动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就经营用款、收购资产、出售资产、项目投资、资产抵押、借贷和担保均有授权,但因历史原因对控股子公司、特别是华垦公司的授权存在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情况,应对此授权进行清理和改正。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子公司会计管理制度》,规定了子公司的资金筹集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和预算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会计工作等业务。上述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执行,但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监督和检查。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统计月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定期对下属公司的统计报表进行分析,并通过与分、子公司的日常沟通及时了解生产经营计划执行的动态变化情况,通过事前预测、事中跟踪和事后分析及时把握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基本信息;内部审计是公司对下属分、子公司控制的另一手段,为改进内部审计工作中的不足,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定期、不定期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离任审计、财务状况审计、绩效审计等专项审计,以及时发现漏洞,防范风险。公司的内部审计有待加强。目前公司能够根据情况,开展不定期的审计工作。

      (三)公司的独立性情况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能够自主经营;

      2、人员方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均未在股东单位任职;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4、机构方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与股东及各职能部门完全分开,各自独立运作;

      5、财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开立银行帐户,所属各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部垂直聘任。

      (四)公司的透明度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农资源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全体股东及时、快捷的了解公司的运转情况。

      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2007年6月27日董事会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今后,公司将依据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管理的需要对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公司治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公司章程未能根据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修改,相应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也未能修改。其主要原因是股东大会没有通过根据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公司总经理缺位,虽然在总经理缺位期间,董事会代行总经理职权,但工作效率较低。未能聘任总经理的主要原因是一直以来董事会内部就总经理产生的方式和程序、任职条件、产生时间等相关事项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3、内部控制有待加强,特别是子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管理有待加强。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主要问题为:(1)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特别是子公司董事、监事推荐及管理制度有待修订,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制度有待理顺,其中:华垦公司股东会对其董事会的授权超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急待改进;(2)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班子任期届满而未换届,须尽快换届;(3)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聘任专职的总经理,须尽快聘任专职总经理;(4)华垦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借款已经逾期,持续经营受到很大影响,须加强风险控制,加强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落实;(5)华垦公司对有关单位及关联单位的债权回收困难较大,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加强债权的回收。

      4、2007年6月26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司信息反馈和管理体系的建设,对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补充增加信息检查程序,并规定明确的处罚条款。

      5、公司于2000年12月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48,8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07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18,580.5万元,其中:

      (1)按照相关程序使用的4335.37万元,包括:1)按照招股说明书投资于30万吨种子加工项目1,145.37万元; 2)按照法定程序停止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兴办的剑麻项目后,3,19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逾期贷款。

      (2)未履行相关程序使用的14245.13万元,包括:1)2002年,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方案中本公司需增资9,161.6万元,占94.87%,分别以所拥有14家种子分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6,803.38万元增资,不足部分以本公司总部对分公司的2,358.26万元债权投入,从而使用募集资金2,358.26万元;2)2005年,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已经停止投资兴办的广西剑麻项目剩余的未动用的募集资金10,157万元临时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意见,公司于2005年2月17日和3月15日两次共借给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公司5,000万元,后华垦公司归还2,250万元,但目前尚有2,750万元未按期归还而被占用;3)其余9,136.87万元用于分、子公司借款及本部钢材业务占款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0,219.5万元存于银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很低。

      6、公司2006年12月25日启动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2007年1月29日的股东大会上因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赞成率65.37%,没有达到2/3以上,公司第一次股权分置没有获得通过。为使再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一段时间来公司与能够取得联系的流通股股东关于进行了联系,并获得了关于下次股改的相关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反馈给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目前情况,实施和完成股改有较大难度。对此,公司继续与全体股东进行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启动第二次股改。目前公司已经聘请了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专业机构,正在着手完成与股改相关的其它准备工作。

      7、公司几年来开展了清理大股东及下属企业资金占用工作,完成了绝大部分清欠工作任务。2006年12月12日,股东大会没有通过相关以资抵债清欠方案,截止2006年12月底,公司尚有4,089万元大股东下属企业资金占用工作尚未完成。这些占用的企业均为政策性破产和关闭企业,但经对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考察,其直接债务清偿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已在2003年对上述债权计提100% 的坏帐准备或已经列入营业外支出。对2,749万元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目前法院还未受理。对剩余1,340万元债权,《关于对农牧(科技)分公司对北京凯迪饲料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坏帐准备进行核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报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核销。目前公司正在与大股东沟通,加快有关工作,追偿债权。

      8、截止2007年3月31日,华垦公司资产总额16,0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85万元,固定资产2,179万元;负债总额17,755万元;所有者权益-1,691万元。自2000年公司以来,公司为华垦公司提供了担保,以后担保总额有所压缩;此外,为解决华垦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向其提供了借款,但截至2007年6月30日2750万元借款尚未归还(另有1000万元担保代偿),必须化解和控制上述风险。

      对以上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为改善公司治理,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治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治理等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李小平(牵头人)、王世水、毕文军、黄桂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暂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黄桂河负责。

      要在今年10月底以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改善:

      1、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是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和基础,要在9月2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黄桂河。

      2、聘任总经理。要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的决议精神,在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在8月30日前发布招聘总经理的公告,9月3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聘任总经理议案。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莫少平。

      3、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和健全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解决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完善子公司人事、财务、会计控制基础上,子公司要做好战略规划,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进而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其中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公司总部相关内控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其中要进一步明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条款;对《人事管理实施细则》、《派出董、监事管理办法》、《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订,增加明确的责任追究及处罚条款;加强公司审计力量,加大公司对分、子公司的检查监督力度。 9月20日前完成。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黄桂河、廖雅萍、安明慧;(2)对华垦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全面调整。9月10日前完成。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廖雅萍(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3)大华公司的内控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9月10日前完成,负责人:胡兆辉、黄金鉴;具体承办人:王岩、江玉明;(4)应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权限,对华垦的授权制度及华垦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清理完善;此外要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9月20日前完成。负责人:廖雅萍;具体承办人:安明慧、武德民;(5)大华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在公司股东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推进。负责人:胡兆辉、黄金鉴;具体承办人:廖雅萍、江玉明;(6)华垦公司专职总经理的选聘,9月20日前完成。负责人:廖雅萍;具体承办人:郑敬弼。

      4、强化内部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为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提高公司内部信息的反馈效率。2007年6月26日,公司已经修改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8月30日前,公司将建立以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日常联络人,分公司经理、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并按照上海交易所规定设立信息披露管理部门的信息反馈和管理体系。对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补充增加以公司审计部牵头(作为检查公司内控的一部分)、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参与的信息检查程序,并规定明确的处罚条款。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黄桂河。

      5、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建立完善项目论证、评估、监督体系的前提下,积极寻找、探索、研究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投资项目,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培育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对于被未经决策程序占用及不合规使用的募集资金要加快清理、回收或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变更。9月30日前确定清理、回收或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变更的方案,以上工作要在10月底前形成决议并按照方案得到落实。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赵萍、王朝晖。

      6、为了尽快启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目前正在与投资者沟通,希望投资者在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上能够达成一致,此外,公司已经聘请了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专业机构正在着手完成与股改相关的其它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公司可以即时启动股改工作。此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黄桂河。

      7、对清欠问题,上述欠款的关联方为破产企业,目前这些企业的破产正在下达计划的过程之中。大股东曾表示,负责解决华垦为农业、东方、新垦三家公司担保代偿。要加强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联系,加快这些企业的破产关闭进程,采取诉讼等手段,维护我公司权益。此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公司本部清欠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王彦;(2)华垦公司清欠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武德民、齐治东。

      8、要控制和化解公司对华垦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的风险,研究华垦公司的持续经营问题及华垦公司风险的处置方案;并针对华垦公司资不抵债的实际情况,探讨和制订各种可能的措施,对债权和担保有效落实担保和反担保措施,控制担保风险。要在9月30日前落实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关措施。9月15日前落实反担保问题,10月30日前解决对华垦公司借款问题。负责人:李小平;具体承办人:黄桂河、王朝晖(公司财务部经理)、武德民。

      五、评议与沟通

      本报告附件《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议。为此,本公司特设下列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在2007 年8月27日至9 月8日期间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司专线电话: 010-83607371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及下午2:00-4:00) 公司传真: 010-83607370 公司电子邮箱: sstzhongnong@163.com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