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严德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148,902,665股,占公司总股本3.328亿股的44.7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1至6月份公司实现净利润-44,529,432.35元,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805,023.91元,2007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为-46,334,456.26 元。
2007年1至6月份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总股本332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赞成股份数为148,902,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股份数为148,902,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支付给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的报酬(财务审计费)为20万元,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赞成股份数为148,902,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孙健律师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荣华实业 股票代码:600311 公告编号:临2007-035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