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购建船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详见本公司2007年8月16日公告),本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星期一),由下属境外单船公司在北京分别与独立第三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舶重工”)和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船舶重工”)签订购建1艘30万吨级超级油轮和5艘18万吨级好望角型散货船的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一、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由下属境外单船公司在北京与大连船舶重工签订购建1艘30万载重吨超级油轮和3艘18万载重吨的好望角型散货船的合同,合同总价3.582亿美元;与北海船舶重工签订购建2艘18万载重吨的好望角型散货船的合同,合同总价1.5亿美元。大连船舶重工和北海船舶重工与本公司并无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合同方介绍
大连船舶重工注册地为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1,827,000元,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北海船舶重工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369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0,730,000元,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船舶修理与改装等。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次从大连船舶重工购建的1艘超级油轮,合同价为1.24亿美元,所需资金初步拟60%使用公司募集资金、40%使用银行融资,船款将根据每艘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预计交船期分别为2009年6月;
2、本次从大连船舶重工购建的3艘18万载重吨级好望角型散货船,合同总价2.342亿美元,所需资金初步拟60%使用公司自筹资金、40%使用银行融资;船款将根据每艘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预计该3艘好望角型散货船的交船期分别为2009年11月、2011年1月和2011年6月。
3、本次从北海船舶重工购建的2艘18万载重吨级好望角型散货船,合同总价1.5亿美元,所需资金初步拟60%使用公司自筹资金、40%使用银行融资;船款将根据每艘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预计该2艘好望角型散货船的交船期分别为2010年5月和2011年6月。
四、本次购建的超级油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本次购建散货船的原因及影响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远洋能源运输业务,散货船队一直以来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利润来源之一,但散货船队目前规模较小,船型相对单一,发展散货船队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船队规模、优化船队结构,也有利于平衡业务过于集中于油轮运输的市场风险。
六、因涉及境外投资、外汇使用等事项,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