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8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2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举行。
5、会议召集人: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志敏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374,980,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1%。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熊海涛女士、监事蔡立志先生、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黄险波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保荐机构代表胡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4,970,37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0,00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69,304,57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5,675,808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64%。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69,304,57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5,675,808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64%。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4,980,37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4,980,37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钟国才律师、何铭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8月修订)。
2、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
3、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4、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
5、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7-27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于2007年8月26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收购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鑫公司”或“公司”)是于2004年8月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五金、水暖器材、建材的销售等。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三级资质。
公司目前股东为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公司”)和自然人黄欣先生,分别持有公司75%和25%的股份。
公司目前开发了位于长沙的“高鑫?麓城”楼盘项目,并于2007年6月25日以成交价9.52亿元竞得编号为长土网挂〔2007〕01号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高金公司预计难以提供对公司未来项目发展的资金支持,故拟转让其所持的股份。经过与高金公司的商洽并经另一股东黄欣先生的书面同意,本公司决定以高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收购高金公司持有的75%股份。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07)第0597号”《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6月30日,高鑫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6,695,379.9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6,689,378.78元,75%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42,517,034.09元,以此为依据并考虑到高鑫公司所开发楼盘的升值潜力,经协商,约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7-28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公开增发A股网下向A类
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上市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3万股,发行价为36.98元/股,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袁志敏先生网下优先配售1,000,000股,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网上优先配售5,475,050股,网上向投资者配售3,868,000股,网下向A类机构投资者配售5,162,356股,网下向B类机构投资者配售7,524,586股,承销商余额包销8股。根据公司2007年7月19日公告的《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及《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有关约定,网下向A类机构投资者配售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不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增发A股网上申购及向投资者配售的股份、网下向B类投资者配售及余额包销的股份已于2007年8月2日起上市流通。袁志敏先生承诺本次获配的1,000,000股,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就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网下向A类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市时间:2007年9月3日
二、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股份数量:5,162,356股
四、发行价格:36.98元/股
五、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六、本次增发网下向A类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