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7.3报表附注
7.3.1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对本报告可比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均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此外,如2006年中期报告所述,本公司对主管税务机关查补以前年度不予抵扣增值税及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对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差错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因上述追溯调整影响金额较小,2006年年度报告未列作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所以本报告对上年同期利润表之上述追溯调整予以转回。
1 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新旧会计准则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 2006年度新旧会计准则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于200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调整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7.4财务报表(按照国际会计 准则 编 制)(未经审计)
7.4.1综合利润表(未经审计)
综合利润表(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二零零七年 截至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附注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4 664,316 443,357
销售成本 (634,890) (523,412)
毛利/ (亏) 29,426 (80,055)
其它营业收入 5 27,098 46,782
其它营业支出 (20,088) (21,547)
销售费用 (18,838) (19,195)
管理费用 (72,641) (71,391)
营业亏损 (55,043) (145,406)
凈财务成本 6 (a) (33,085) (34,570)
投资收益/(亏损) 6 (b) 22,064 (178)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亏损) 134 (2,463)
税前亏损 6 (c) (65,930) (182,617)
所得税费用 7
本期亏损 (65,930) (182,617)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股东 (68,302) (152,391)
少数股东 2,372 (30,226)
本期亏损 (65,930) (182,617)
每股基本亏损
(人民币:元) 9 (0.136) (0.218)
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二零零七年 截至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附注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14,411 1,174,616
在建工程 8,469 5,550
无形资产 14,483 15,219
预付租赁 41,221 41,798
于联营公司权益 117,604 111,105
其它投资 200 32,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0 50,000 50,000
1,346,388 1,430,288
流动资产
其它应收款 11 48,565 58,970
存货 297,882 291,019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2 52,861 68,853
可收回所得税 2,243 2,249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55,750 214,5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570 58,414
628,871 694,05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3 636,637 566,527
预提费用及其它应付款 202,927 260,786
银行及其它借款 14 836,540 930,423
1,676,104 1,757,736
净流动负债 (1,047,233) (1,063,68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99,155 366,602
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以人民币列示)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附注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它借款 14 58,741 60,027
递延收入 4,846 5,077
63,587 65,104
净资产 235,568 301,498
股东权益
股本 15 500,018 500,018
股本溢价 540,028 540,028
储备 16 (45,873) (45,873)
累计亏损 16 (818,567) (750,265)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175,606 243,908
少数股东应占权益 59,962 57,590
权益合计 235,568 301,498
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少数股东
股本 股本溢价 储备 累计亏损 合计 权益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700,000 969,988 119,921 (927,543) 862,366 81,666 944,032
分配 (162,130) 162,130
本期亏损 (152,391) (152,391) (30,226) (182,617)
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 700,000 969,988 (42,209) (917,804) 709,975 51,440 761,415
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500,018 540,028 (45,873) (750,265) 243,908 57,590 301,498
本期亏损 (68,302) (68,302) 2,372 (65,930)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500,018 540,028 (45,873) (818,567) 175,606 59,962 235,568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列示)
1 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虽未经审计,但已经由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阅。本中期财务报告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获许可发出。
本中期财务报告是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用的披露规定编制,包括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第三十四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三十四号,管理层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需要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政策的应用和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资产与负债及收入与支出的汇报数额。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这些估计。
本中期财务报告载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和若干选定的解释附注。这些附注载有若干事件和交易的详情,它们有助于了解本公司及其合营公司(「本集团」)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来财务状况和业绩方面的变动。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和其中所载的附注并未载有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编制完整财务报表所需的一切数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本中期财务报告已按照二零零六年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
虽然以早前呈报资料载列于中期财务报告内的有关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在该财政年度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但这些财务资料均取自这些财务报表。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可于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索取。核数师已在其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报告中对该些财务报表发表了带有关于持续经营的基本不肯定因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
尽管本集团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具有净流动负债,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集团的占贷于二零零七年到期日可获续批;及
(ii) 将继续获取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及控股股东之母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建材」)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融资需求。因此,本财务报表应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而且不包括本集团倘未能持续经营而需作出的任何调整。
2 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多项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用。董事会已根据已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预期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本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日后,对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或可供提早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可能受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额外解释或作出的其它修订所影响。因此,本集团将在该期间财务报表采用的政策不能在本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日时准确地确定。
采纳这些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本中期财务报告在呈列期间应用的本集团会计政策没有重大影响。
3 分部报告
由于本集团的营业额和经营成果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因此并没有提供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本集团于本期间按地区的营业分部报告列示如下:
截至二零零七年 截至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中国 641,042 411,559
亚洲 11,850 17,840
美洲 1,244 6,066
大洋洲 3,179 7,489
其它 7,001 403
664,316 443,357
4 营业额
营业额是指扣除增值税及附加和商业折扣后,销售予顾客的货品的销售金额。
5 其它营业收入
截至二零零七年 截至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原材料收益 15,321 22,035
销售集装架收益 257 5,427
佣金收入 1,028
转回于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亏损
- 应收账款 1,475
- 其它应收款 4,694
- 存货 8,590
冲销长期应付款 231
补贴收入 231 331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净收益 58 1,396
其它 11,231 1,575
27,098 46,782
6 税前亏损
税前亏损已扣除 /( 计入) :
截至二零零七年 截至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 净财务成本:
利息收入 (2,193) (2,806)
借款利息 31,737 35,736
净汇兑亏损 571 970
其它财务费用 2,970 670
33,085 34,570
(b) 投资(收益)/ 亏损:
被投资公司于结束时所归还
之剩余资产 (22,059)
非上市证券投资减值亏损 443
其它 (5) (265)
(22,064) 178
(c) 其它:
存货成本 634,890 523,412
折旧 56,774 50,189
减值亏损
—应收账款 (5) 419
—其它应收款 —982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144 1,516
—存货 5,444 14,468
转回减值亏损
—应收账款 (1,475)
—其它应收款 (4,694)
—存货 (8,590)
无形资产摊销 736 813
预付租赁摊销 577 927
出售预付租赁净损失 810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净(收益)/ 损失 (58) 1,246
7 所得税费用
由于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并无赚取任何应课中国所得税收入,故此并无提取任何中国所得税准备。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海外业务,所以没有为海外所得税作出准备。
8 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二零零六年:无)。
9 每股基本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照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68,302,000元(二零零六年:人民币152,391,000元)及在本期间内已发行股份500,018,000股(二零零六年:700,000,000股)计算。
由于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并没有任何潜在摊薄之股份,故没有计算每股摊薄盈利。
10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该余额为于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投」)之存款,该逾期存款已提拨65%之亏损。广州国投正于重组当中。本公司已与广州国投就此项债权回收事项进行初步协商,广州国投拟用部分房地产进行抵偿,根据广州国投拟抵债资产的市场参考价,估计此项债权可收回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本公司并未对该笔存款计提利息。
11 其它应收款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订金、其它应收款及预付款 104,564 114,803
减:减值亏损 55,989 55,833
48,575 58,970
1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独立第三方 70,453 66,949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236 1,421
70,689 68,370
减:减值亏损 46,017 44,916
24,672 23,454
应收票据 28,189 45,399
52,861 68,853
提取减值亏损后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52,004 66,372
一年至二年 735 1,650
二年至三年 122 831
52,861 68,853
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团会提供三十日的销售信贷期。以上的账龄分析是按发票日期分类的。
13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独立第三方 403,601 385,154
—控股股东 1,272 1,214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69,144 8,769
474,017 395,137
应付票据 162,620 171,390
636,637 566,527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以内或接获通知时到期 636,637 566,527
14 银行及其它借款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699,541 754,910
无抵押控股股东 12,940 31,540
有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39,800 50,000
无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63,000 63,000
有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80,000 80,000
无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11,000
895,281 990,450
于本集团银行借款中的人民币3,100,000元(二零零六年:人民币3,100,000元)是以净值为人民币2,913,000元(二零零六年:人民币2,948,000元)的土地使用权及净值为人民币6,429,000元(二零零六年:人民币6,235,000元)的房产进行抵押。
于本集团其中一家子公司的有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中的人民币33,700,000元 (二零零六年:人民币20,400,000元)属于逾期借款。
银行及其它借款的还款期如下: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短期借款 807,340 902,22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9,200 28,202
836,540 930,423
一年至二年 53,374 53,862
二年至五年 1,596 1,596
五年以上 3,771 4,569
58,741 60,027
895,281 990,450
15 股本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千股 人民币千元 千股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实收资本:
国有法人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期/年初余额 179,018 179,018 400,000 400,000
股权分置改革减少
(21,000) (21,000)
购回并注销股份
(199,982) (199,982)
期/年末余额 179,018 179,018 179,018 179,018
境内上市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期/年初余额 71,000 71,000 50,000 50,000
股权分置改革增加
21,000 21,000
期/年末余额 71,000 71,000 71,000 71,000
海外上市股(「H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期/年初及期/年末余额
250,000 250,000 250,000 250,000
500,018 500,018 500,018 500,018
16 储备
法定 法定 任意
盈余公积 公益金 公积金 股本盈余 资本公积 累计亏损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58,937 55,662 110,764 (106,949) 1,507 (927,543) (807,622)
本期亏损 (152,391) (152,391)
储备转入/(转出) 55,662 (55,662)
转至累计亏损 (51,366) (110,764) 162,130
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 63,233 (106,949) 1,507 (917,804) (960,013)
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61,076 (106,949) (750,265) (796,138)
本期亏损 (68,302) (68,302)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61,076 (106,949) (818,567) (864,440)
17 资本承担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如下:
于二零零七年 于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批准但未订合同
—建设工程 363 7,687
18 关连人士交易
(a) 关连人士交易的详情载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中期财务报告附注38,其中所载的财务数据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一致。
本公司正就上述部分的持续进行关连交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对于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有关规定之豁免权。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如下:
截至二零零七年 截至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董事和监事 90 94
高级管理人员 108 104
198 198
(b) 与其它中国国有企业的交易
本集团是一个国有企业单位,而且于现阶段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经济体制下运营。除了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外,本集团大多数的交易是与中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企业、以及众多的政府机关和机构(统称为「国有企业」)进行的,这些交易都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这些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商品及辅助原料,提供和接受劳务,购入物业、厂房和设备以及筹措资金,执行以上交易时所遵照的条款与同非国有企业订立的交易条款相若。本集团认为以上就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已作出有意义的汇总。
19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财务报告之间的重大差异(未经审计)
(1)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重大差异对本集团净亏损的影响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零七年 截至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 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股东应占亏损
(63,875) (145,192)
差异:
—土地使用权重估值摊销 1,049 1,049
—债务豁免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