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地下期货交易案开庭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其珏
被称为“中国最大炒金公司”的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地下炒金案在被警方侦破一年后终于进入公审阶段。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上海法院开庭信息中看到,该案已被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于昨天上午在黄浦区法院开审,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涉及金额高达200亿元左右。
起诉书显示,此次被提起公诉的被告包括5名联泰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王某、金某、洪某、程某、胡某。对于联泰及上述5人的罪名认定,公诉方黄浦区检察院称,上述5名被告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
此前,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曾就此案出具认定结果:联泰公司不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经纪公司,其经营属“变相期货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这可能是今年3月16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公布后首例开庭的涉及“变相期货”的案件。
“联泰公司所从事的黄金交易其实已具备了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前任副局长曹里加告诉本报记者,联泰公司买卖对象为远期的标准化合约。此外,他们的黄金交易还可以对冲、沽空,并具有杠杆效应,这些都属于期货的范畴。但因没有经过证监会的审批,其行为属于“变相期货”,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国务院2001年64号文”以及《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便在发达市场,这类交易也需要特许的资质,包括对资本金、从业人员数量等都有基本的要求,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更何况,期货与一般证券还不一样,其风险放大的程度远远高于后者。”曹里加说。
“通常,期货交易都有期限,在合约到期后风险随之终结。而联泰没有期限限制则意味着风险可以无穷大,投资者必须不断追加保证金直至资金不足被平仓为止。这样一来,投资者最终倾家荡产都有可能。”一位参与稽查此案的办案人员对本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