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30,8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实际到会七位董事。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最高额4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最高额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向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将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同意维卡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期限壹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30,8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维卡公司是由本公司出资75%、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合资组建的一家以生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相关技术服务型企业,公司于2002年10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南京维卡公司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中央门外燕子矶伏家场。注册地点:南京市中央门外燕子矶伏家场;法定代表人:丁明国;经营范围:生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405万元,负债总额18,347万元;截止2007年6月30日主营收入21,234万元,净利润4,035.92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维卡公司本次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最高额4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协议将在银行同意维卡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维卡公司本次在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担保协议将在银行同意维卡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维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粘胶短纤维生产经营情况较好,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还债务能力,本次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进一步满足市场的需求,更好的创造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30,800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8%,总资产值的26%,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