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1.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8月29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30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7年8月2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9月3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8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8月3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转换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29日)注册登记机构将不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基金持有人如需要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2007年8月29日之前(不含8月29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将以2007年8月29日之前(不含8月2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991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5、通过“上证基金通”更改分红方式的委托方法:申报代码为“523068”、买卖方向为“买”、价格为“100”或“101”,其中“100”指红利转投,“101”指现金分红、申报数量为“100”。
6、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齐鲁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湘财证券、东北证券、山西证券、德邦证券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