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300万 非法经营原始股案在沪开庭
2007年08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9日下午开庭审理黄海平、王爱文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黄、王两人从2003年到2005年间,诱骗183人购买非上市公司原始股,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300万余元。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表示,从2003年12月起,被告人黄海平、王爱文以他人名义,先后注册成立了上海天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天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后来,黄海平、王爱文以天竹、天财等公司的名义,分别与上海国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的陈汉英(另案处理)签订《特许连锁经营合同》。同时,黄、王先后与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陆伟兵(另案处理)等取得联系,并获得相关公司部分股东股权的转让委托。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也未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黄、王等人以国泰产权公司的名义,招募销售人员,采取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投资理财课等形式,将投资人引诱到公司,欺骗投资人,称西安天星等非上市股份公司即将在美国等地的海外市场上市,向投资者推销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英考鸵鸟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世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检察机关认为,黄海平、王爱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