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以通讯(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董事长工作细则》已不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废除《董事长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为:
主任委员:黄茂如 委员:王福琴、邹明贵、郭元晞、张剑渝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为:
主任委员:郭元晞 委员:曹宏、王贵升、傅代国、张剑渝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成员为:
主任委员:郭元晞 委员:王福琴、邹明贵、傅代国、张剑渝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成员为:
主任委员:郭元晞 委员:王福琴、曹宏、傅代国、张剑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