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30日上午8: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63,106,2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62%,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董事长崔晓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年大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金俊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建设盐酸林可霉素二期工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263,106,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2、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263,106,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3、审议通过了赵立华先生辞去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263,106,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张成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263,106,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公司聘请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金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天方药业 证券代码: 600253 编号:临2007—016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