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286,56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3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9月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9月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哈空调的第一大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承诺为:
1、法定承诺条款
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义务。
2、特别承诺条款
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信心,激励哈空调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哈空调管理层与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相统一,工业资产公司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择机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哈空调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限售流通股股东对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法定承诺条款。
鉴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市国资委就哈空调的股权激励方案尚在进一步探讨中,关于实施哈空调股权激励的承诺尚未完全履行。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不会影响股改承诺的履行。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自股改说明书刊登以来,哈空调的大股东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违规占用哈空调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相关股东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3、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限售股份持有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继续履行剩余限售股份的限售安排。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286,56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3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