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 8月30日(星期四)在上海中油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38人,代表股份63,193,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4201875股的36.276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费钧德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对参股子公司上海川沙界龙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上海德盈置业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川沙界龙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上海德盈置业有限公司已中标开发南汇区惠南镇25街坊1/38丘、1/41丘、1/43丘、1/44丘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为了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促进项目顺利及时完工,拟向上海银行长宁支行借款人民币16,000万元。本公司以公司所占参股子公司上海川沙界龙联合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份额为限,对其提供人民币784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07年7月18日至2009年1月16日,担保类型为连带保证。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事宜的相关协议及材料。
同意63,189,8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44%,
反对0股,弃权3,546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增加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报告》;
公司2007年下半年度将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2007年度担保总额人民币22,400万元(年初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增加后2007年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900万元;其中,原上海外贸界龙彩印厂担保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增加3000万元,共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原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担保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增加500万元,共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时间从2007年8月9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止。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2007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借款担保增加额度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2007年8月9日———2008年4月25日;授权每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
同意63,189,8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44%,
反对0股,弃权3,546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黄道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0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第一次临时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