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日表示,三年内,国资委将根据利润水平、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构成的综合指标为中央企业排定座次。届时做不到行业前三名的,将被国资委强制重组。
从求大到求强,中国的国企管理思路一路走来不断明晰,而在实践层面,一系列数据显示,中国国有资产正在迅速向大型国企集聚,这些企业创造了国有企业几乎所有的利润;而众多的国有中小企业,由于在竞争性市场中亏损严重,生存困难,正通过兼并、转制等一系列途径逐渐退出市场。
至少在可观测的范围内,中国的国企改革成就不俗。2005年,全部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047亿元(不包括金融类国企),同比增长25%,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央级国企实现利润6413亿元。大体来说,这些一度境况不佳的企业,在“保值增值”、“做大做强”等方面进展显著。
恰恰因为形势变迁,新的担心和争论同样在生成,譬如说,近年来中国全部企业利润不断呈现向上游国有垄断企业集中的趋势。曾有统计显示,仅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7家公司实现的利润,就占到了全部中央企业利润的78%。此外,在本轮A股牛市启动前,中石油一年的盈利相当于上一年两市上市公司利润总和的一半还多。问题则是,这些高度垄断国企交出的漂亮的成绩单,能够作为中国国企改革成功的有力证据吗?随着中央级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其本已坐拥的垄断特权会否继续得到强化?
这其实更深地涉及国企改革最终使命之所在。从根本上来说,除了因产权虚置而带来的“国企病”以外,受困于传统的发展战略思维,我国大部分大型国企集中在并不具备比较优势、资本过度密集的产业和产业区段,这样的产业选择决定了这些企业在一个开放、竞争的市场中不具有自生能力,很难获得市场上可接受的正常利润水平。因此,无法靠自身的力量发展起来。
于是,为了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为了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国资管理部门被迫以强化垄断来自我获利———这确实是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而其日益暴露出的弊病则在于,垄断条件下所产生的价格是扭曲的,市场主体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是错位的。所有这一切,与建立完善市场经济的大目标并不契合。
刚刚获得通过的《反垄断法》将从一定程度上扭转大企业挤压小企业生存空间的现状,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垄断对市场经济造成的破坏。大体而言,中国国企管理体制所应着眼的大处主要是,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守夜人”、全民利益的代表者,需要在更高的层面思考和确立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和定位,只有这样,才能为包括反垄断以及国资管理部门本身公司化等在内的改革注入新的活力、新的动力。